一、管制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de)一種(zhong)量刑(xing)種(zhong)類,對犯罪(zui)分子(zi)不實行(xing)關押,依法實行(xing)社區(qu)矯正,限(xian)制其一定自由(you)的(de)刑(xing)罰方法。 判處管制的(de)罪(zui)犯仍然留在原(yuan)工(gong)作單(dan)位(wei)或(huo)居住地工(gong)作或(huo)勞(lao)動,在勞(lao)動中應當同(tong)(tong)工(gong)同(tong)(tong)酬。
二、管制的期限及起算日
管制(zhi)的刑(xing)期為3個月(yue)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fa)時,最高不能超過3年。
管制(zhi)的(de)刑期(qi)從判決執(zhi)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i)行前先行羈(ji)押的(de),羈(ji)押1日折抵刑期(qi)2日。
三、管制的特點和注意事項
1、管(guan)(guan)制適用于罪行較輕,可(ke)不(bu)予關押的犯罪分(fen)(fen)子(zi)。人民法院根據案(an)件的具體情況,認為犯罪尚不(bu)夠判處有(you)期徒刑(xing)、拘役等剝奪自由的刑(xing)罰,但又需要對犯罪分(fen)(fen)子(zi)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給(gei)予一定(ding)懲罰的,可(ke)以判處管(guan)(guan)制。
2、對(dui)被判(pan)處管制(zhi)的(de)(de)犯(fan)罪分子(zi)不予關押,不剝奪人(ren)身自(zi)由,只是限制(zhi)其一定(ding)自(zi)由。被判(pan)處管制(zhi)的(de)(de)犯(fan)罪分子(zi),既可以不離開自(zi)己的(de)(de)家庭(ting),也可以不脫離自(zi)己的(de)(de)勞動崗(gang)位或工作單位,除了必須(xu)遵守某些法律的(de)(de)特別規定(ding)外(wai),在行動上仍然是自(zi)由的(de)(de)。
3、被判處(chu)管制的(de)(de)(de)犯罪分子雖然有(you)一定的(de)(de)(de)人身自由,但他的(de)(de)(de)勞動生(sheng)產、工作和其他活動要受(shou)公安機(ji)關的(de)(de)(de)管束和社會的(de)(de)(de)監(jian)督(du)。
4、管制必須由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由公安機關執行,其他任何機關、單位、團體和個人都無(wu)權對他人決定或執行管制(zhi)。非法管制(zhi)他人是(shi)一種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