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會的定義與表現形式
非法集會是指舉行集會、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huo)者(zhe)申請未獲許可(ke),或(huo)者(zhe)未按照主(zhu)管機關(guan)許可(ke)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jin)行,又拒不(bu)服從解(jie)散(san)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wei)。
構成非法集會罪的三個條(tiao)件(jian)的表現形(xing)式:
1、舉行(xing)(xing)集(ji)會(hui)、游行(xing)(xing)、示威沒有依法(fa)申請;或(huo)(huo)者(zhe)申請沒有被許(xu)可;或(huo)(huo)者(zhe)沒有按照主管(guan)機關許(xu)可的(de)起止(zhi)時(shi)間、地點、路線進行(xing)(xing)。
2、拒不服從(cong)解散命令。
3、嚴重破(po)壞社會秩(zhi)序。
二、非法聚會的定義人數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yu)非法聚會來說并沒(mei)有嚴格的(de)(de)(de)要(yao)求其構成違法的(de)(de)(de)具(ju)體人(ren)數要(yao)求。一般三人(ren)以上的(de)(de)(de)團伙行為(wei)都是(shi)屬于(yu)聚眾的(de)(de)(de)行為(wei)。
三、非法集會罪的處罰
犯了非法集會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中(zhong)華人民共(gong)和國(guo)刑(xing)法》第二百九十七條(tiao) 違反法律規定,攜帶武器、管制(zhi)刀具或者(zhe)爆(bao)炸物參加集會、游行、示威的,處三年(nian)以下有期徒刑(xing)、拘役、管制(zhi)或者(zhe)剝奪(duo)政治權(quan)利(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