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環境因素
不良的社會風氣對辨別(bie)是非能力(li)不足的青(qing)少年(nian)有著(zhu)其深(shen)刻的影響,不良的(de)社(she)會風氣和社(she)會丑(chou)惡現(xian)象嚴重(zhong)影響著青少年,刺激著他們犯罪心理的(de)形成與發(fa)展。
2、家庭環境因素
家庭是(shi)人生的第(di)一(yi)所學校,父母是(shi)人生的第(di)一(yi)任教師。不良的家庭因素是(shi)導致(zhi)子女犯罪的直接(jie)原因。
3、青春期因素
青少年心理發展不夠成熟,大部(bu)分青(qing)少年的意志具有脆弱性和(he)頑強性。一旦遇到困難(nan)和(he)挫(cuo)折,很容(rong)易產生各種心理問題(ti)和(he)心理障礙(ai)。
4、個人因素
由于個體心理素質的差異、心理壓力的承受水平不同,因而有的人會產生心理障礙。青少年時期的情感發展出于波動與穩定、幼稚與成熟之間。【詳細>>】
1、社會方面
盡快建立(li)全(quan)社會的預防機制:盡快(kuai)建立起政出一門、統(tong)(tong)一號令,能(neng)夠深入社會(hui)各個層面形(xing)成合力的預防體系(xi)(xi),盡快(kuai)健(jian)全(quan)和完善青少年(nian)犯罪的預警系(xi)(xi)統(tong)(tong)。
創造健康成長外部環境:社會(hui)腐敗和不良(liang)風氣不但(dan)誘發青少年(nian)犯(fan)罪(zui),而(er)且直(zhi)接干擾青少年(nian)的轉化。持續反(fan)腐、打黑、掃黃、禁(jin)毒、反(fan)邪等工作,同時要對社會各種文化娛(yu)樂場所(suo),特別是不(bu)良網(wang)吧(ba)進行徹底整頓。
努力做好問題學生幫教工作:學校要建立幫教轉化責任制,實施“一把手”工程。社會各界對青少年案犯不(bu)要(yao)歧視(shi)、嫌棄(qi),更不(bu)能(neng)放任(ren)不(bu)管,應(ying)給(gei)予更多的關心(xin)、愛心(xin)、耐心(xin)和(he)幫助(zhu)。
2、家庭方面
重視家庭(ting)教育(yu):要以平等(deng)的態(tai)度學會心(xin)理(li)溝通,增進相互(hu)了解,培養孩子健全的人(ren)格和健康的心(xin)理(li)品德。
強(qiang)化防范意識:家長自身要(yao)以身作(zuo)則,教育孩子(zi)認(ren)真學(xue)習,做誠實的(de)人,強化(hua)防(fang)范意識,如出現(xian)一些違法的(de)苗頭,應及(ji)早加以糾正(zheng)。將(jiang)其苗頭消滅在萌芽不(bu)留后(hou)患。
提高家長素質(zhi):要(yao)盡量減(jian)少離異家庭或單親(qin)家庭對孩子造成的傷害。
3、學校方面
全面實施素質(zhi)教育:學校要切(qie)實履行《預防(fang)未成年人(ren)犯罪法(fa)》中(zhong)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加強心理健(jian)康教育:在學校(xiao)中堅持不斷地開展心理健(jian)康教育,設置必要的機構,配備專職教師(shi)或醫生(sheng)。
提高教師自身素質:教師要有強烈的責任心,這種責任心要求教師嚴格要求學生,絕對不能包庇、縱容學生的違法違紀行為。教育方法也要合法、科學和藝術。【詳細>>】
青(qing)少(shao)(shao)年(nian)是(shi)祖國(guo)的(de)(de)未來、民(min)族的(de)(de)希望。加(jia)強青(qing)少(shao)(shao)年(nian)法(fa)治教(jiao)(jiao)育,使(shi)廣(guang)大青(qing)少(shao)(shao)年(nian)學(xue)生(sheng)從小樹立法(fa)治觀念,養成自覺守法(fa)、遇事找法(fa)、解決問(wen)題(ti)靠法(fa)的(de)(de)思維習慣和行為方式,是(shi)全面(mian)依法(fa)治國(guo)、加(jia)快建設社(she)會主義(yi)法(fa)治國(guo)家(jia)的(de)(de)基礎工(gong)程;是(shi)在青(qing)少(shao)(shao)年(nian)群體中深入(ru)開展(zhan)社(she)會主義(yi)核心價值觀教(jiao)(jiao)育的(de)(de)重要途徑;是(shi)全面(mian)貫徹黨的(de)(de)教(jiao)(jiao)育方針,促進青(qing)少(shao)(shao)年(nian)健康成長、全面(mian)發展(zhan),培養社(she)會主義(yi)合格公(gong)民(min)的(de)(de)客觀要求。【詳細>>】
一、已滿十六周歲的(de)人犯罪,應當負(fu)刑(xing)事責(ze)任(ren)。
已滿十四周歲(sui)不滿十六周歲(sui)的人(ren),犯故意殺人(ren)、故意傷害(hai)致(zhi)人(ren)重傷或(huo)者死亡(wang)、強奸、搶劫、販賣毒(du)品、放火、爆炸、投毒(du)罪的,應當負刑事責(ze)任。
已滿(man)十四周(zhou)歲不滿(man)十八(ba)周(zhou)歲的人犯罪,在量刑時應當從(cong)輕(qing)或者減(jian)輕(qing)處罰。
二、已滿十四周(zhou)歲不(bu)滿十六(liu)周(zhou)歲的人偶(ou)爾與(yu)幼(you)女(nv)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不(bu)認為是犯罪(zui)。
三(san)、 已滿十(shi)四(si)周歲不滿十(shi)六(liu)周歲的(de)人使用輕微(wei)暴力或(huo)者威脅,強(qiang)行索要其他未(wei)(wei)成年(nian)人隨身攜帶的(de)生(sheng)活、學習用品或(huo)者錢財數量不大,且未(wei)(wei)造成被害人輕微(wei)傷以上(shang)或(huo)者不敢正常到(dao)校(xiao)學習、生(sheng)活等危(wei)害后果的(de),不認為是犯罪。【詳細>>】
《中華人(ren)民共和國未成年人(ren)保護法》
第一(yi)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bao)(bao)護未(wei)成(cheng)年(nian)人的身心健(jian)康,保(bao)(bao)障未(wei)成(cheng)年(nian)人的合法(fa)(fa)權(quan)益(yi),促(cu)進未(wei)成(cheng)年(nian)人在品德、智(zhi)力(li)、體質等方(fang)面全面發展(zhan),培養有(you)理想(xiang)、有(you)道德、有(you)文化、有(you)紀律的社會主義建(jian)設(she)者和接(jie)班人,根(gen)據憲(xian)法(fa)(fa),制定本法(fa)(fa)。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wei)成年人(ren)是指未(wei)滿十八周歲(sui)的公民(min)。
第三條 未(wei)成(cheng)年(nian)人(ren)享有生存權、發(fa)展權、受保(bao)護權、參(can)與(yu)權等(deng)權利,國家根(gen)據未(wei)成(cheng)年(nian)人(ren)身心發(fa)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bao)護,保(bao)障未(wei)成(cheng)年(nian)人(ren)的合(he)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wei)成(cheng)年人享有受教育(yu)權(quan),國家(jia)、社會、學校(xiao)和家(jia)庭尊重和保障未(wei)成(cheng)年人的受教育(yu)權(quan)。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