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退伙的條件有哪些
不可以要求其他人合伙人強制退伙,退伙的情形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自愿退伙的條件有哪些
1、協議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協(xie)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he)(he)伙(huo)人(ren)難以繼(ji)續(xu)參加合(he)(he)伙(huo)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fan)合伙協(xie)議約定的義務。
2、通知退伙
(1)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qi)限。
(2)合伙(huo)人退伙(huo)不(bu)給(gei)合伙(huo)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bu)利影(ying)響。
(3)應當提前30日通(tong)知(zhi)其他合(he)伙人。
3、當然退伙
(1)自然人(ren)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zhai)能力(li)。
(3)法人或者(zhe)其他組織(zhi)依法被吊(diao)銷營業執照、責(ze)令關閉、撤銷,或者(zhe)被宣告破產。
(4)必須具有相關資(zi)格(ge)(ge)而喪失該資(zi)格(ge)(ge)。
(5)合(he)伙人在(zai)合(he)伙企業中(zhong)的(de)全部財產份(fen)額被強制執行(xing)。
4、除名
經其(qi)他合伙人一(yi)致同意
(1)未(wei)履(lv)行出資(zi)義(yi)務。
(2)因(yin)故意或(huo)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wu)時有不正當行為。
(4)發(fa)生合伙協議約(yue)定的事由。
對(dui)合伙人(ren)的除(chu)(chu)(chu)名(ming)決議應當書面(mian)通知被除(chu)(chu)(chu)名(ming)人(ren)。被除(chu)(chu)(chu)名(ming)人(ren)接到(dao)除(chu)(chu)(chu)名(ming)通知之日,除(chu)(chu)(chu)名(ming)生效,被除(chu)(chu)(chu)名(ming)人(ren)退伙。被除(chu)(chu)(chu)名(ming)人(ren)對(dui)除(chu)(chu)(chu)名(ming)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zi)接到(dao)除(chu)(chu)(chu)名(ming)通知之日起30內,向人(ren)民法院起訴。
法定退伙情形
1、作為合伙人的自(zi)然人的自(zi)然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還債務的能力(li)。
3、作(zuo)為合(he)伙人(ren)的法(fa)人(ren)或(huo)者(zhe)其他組織依法(fa)被(bei)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guan)閉(bi)、撤銷或(huo)者(zhe)被(bei)宣(xuan)告破產。
4、法律規定(ding)或者合(he)伙(huo)協議約定(ding)合(he)伙(huo)人必須具有的相關資格喪失(shi)。
5、合伙人在合伙企(qi)業中(zhong)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退伙怎么結算
根據相關法(fa)律的(de)(de)規定,合(he)(he)伙(huo)(huo)人退(tui)伙(huo)(huo)的(de)(de)是必須(xu)要(yao)按(an)照退(tui)伙(huo)(huo)時的(de)(de)合(he)(he)伙(huo)(huo)企(qi)業(ye)財產(chan)狀況進行結算的(de)(de),要(yao)是退(tui)伙(huo)(huo)人給合(he)(he)伙(huo)(huo)企(qi)業(ye)造成損失的(de)(de),還(huan)需(xu)要(yao)承(cheng)擔賠償(chang)責任。
合伙人退伙的結(jie)算方(fang)式有(you):
1、合伙人退(tui)伙的時候要根據(ju)合伙企(qi)業財(cai)產狀況分(fen)出退(tui)伙人的財(cai)產份額(e)。
2、退(tui)伙人有過錯(cuo)的,在分出財產的時候應(ying)(ying)該扣(kou)除應(ying)(ying)當賠(pei)償(chang)的金額。
3、合伙(huo)企業有債務的(de),退(tui)伙(huo)人在退(tui)伙(huo)的(de)時候(hou)應該承擔(dan)共同清算(suan)債務的(de)責任,然后(hou)再分出理應的(de)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