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jia)盟商必須是(shi)具有中華(hua)人民(min)(min)共和(he)國合法資格的公民(min)(min)。
2、認同品牌(pai)的經營理(li)念和(he)經營模式。
3、具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能滿(man)足開店所需要的最低費用。
4、加盟商必(bi)須在區域市場(chang)內擁有(you)獨立店面或經營(ying)場(chang)所,并(bing)通過總部評(ping)估。
5、服從(cong)總部機構管理,積極配合總部的市場運作,遵紀(ji)守法(fa),規范經營。
6、為人誠實和(he)并(bing)且具(ju)備(bei)良好人際關系能(neng)力。
7、有強烈積極(ji)的創業精神,全身心投入加盟店經營(ying)中。
1、投(tou)資(zi)咨詢(xun):投(tou)資(zi)者(zhe)以(yi)電(dian)話、傳真、網上留言等方式向(xiang)總部專業的投(tou)資(zi)顧問咨詢(xun)相(xiang)關合(he)作事項,索取(qu)有關資(zi)料。
2、實地考(kao)察:投(tou)資(zi)者到總部所(suo)在(zai)地進行項目考(kao)察,并與總部工作人(ren)員進行業(ye)務交流。
3、資格審核:總部對投資者(zhe)進行審核。確認投資者(zhe)的合(he)作(zuo)資格。
4、簽訂合同:雙方確認考察結果無(wu)爭(zheng)議,正式(shi)簽訂合同。
5、繳納費用:投(tou)資(zi)(zi)者按所選擇的投(tou)資(zi)(zi)類(lei)型向總部交納相關的費用。
6、總(zong)部培(pei)訓(xun):總(zong)部安排投資者進行技術培(pei)訓(xun),培(pei)訓(xun)合格后(hou)頒發授權銅牌。
7、店面裝(zhuang)修:總部(bu)為加(jia)盟(meng)者提供(gong)裝(zhuang)修指導,與設計指導。
8、開(kai)業:總部持續關(guan)注加盟者(zhe)的經營情況,并給予(yu)經營指導與幫助(z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