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视频下载

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 天津市養犬規定 最新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本文章由注冊用戶 名品資訊 上傳提供 2024-10-19 評論 0
摘要: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是什么?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本文小編帶來了最新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原文,下面一起來看天津市養犬規定內容吧。

《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加(jia)強(qiang)養(yang)犬(quan)管理,保障(zhang)公民(min)健康和(he)人身(shen)安(an)全,維護(hu)公共秩序和(he)市容環(huan)境,根據有關(guan)法律、法規的(de)規定,結合(he)天津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nei)從事犬類飼養(yang)、買賣以(yi)及其他經營、服(fu)務活動的單位和(he)個人,必須遵守(shou)本(ben)條例。

第三條 天津(jin)市對養(yang)犬(quan)實(shi)行養(yang)犬(quan)人自律、有關部門嚴格管理、社會公眾(zhong)監(jian)督的(de)原則。

第四條 天津市各(ge)級人民政(zheng)府負(fu)責本條(tiao)例的組(zu)織實(shi)施。

公安機關是養(yang)犬(quan)(quan)(quan)(quan)管(guan)理的主(zhu)管(guan)部門,負責養(yang)犬(quan)(quan)(quan)(quan)登記、查(cha)處違規養(yang)犬(quan)(quan)(quan)(quan)行為;畜牧、衛(wei)生、工商、市(shi)容環衛(wei)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hao)養(yang)犬(quan)(quan)(quan)(quan)管(guan)理工作。

負責養犬管理工作的有關(guan)部門(men)應當健全管理制度,推行執(zhi)法(fa)責任(ren)制,實現(xian)嚴格執(zhi)法(fa)、文明執(zhi)法(fa)。

第五條 居民(min)委(wei)(wei)員會(hui)、村民(min)委(wei)(wei)員會(hui)應(ying)當配合有關部門(men)做(zuo)好(hao)養犬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yuan)會、村(cun)民委員(yuan)會或者業主委員(yuan)會可(ke)以就本居住區養犬管理(li)的(de)有(you)關事(shi)項依法制定公約,并組織實施。

第六條 天(tian)津(jin)市外(wai)(wai)環線(xian)(xian)以(yi)(yi)內地區和外(wai)(wai)環線(xian)(xian)以(yi)(yi)外(wai)(wai)的城市建成區為養(yang)犬(quan)重點(dian)管(guan)理區,外(wai)(wai)環線(xian)(xian)以(yi)(yi)外(wai)(wai)的農村為養(yang)犬(quan)一般管(guan)理區。

外環線以(yi)(yi)內尚未(wei)實(shi)行(xing)城市化(hua)管(guan)理(li)的(de)(de)農村養犬,可以(yi)(yi)按照(zhao)一般(ban)管(guan)理(li)區管(guan)理(li)。經(jing)區、縣人民(min)政府決定,一般(ban)管(guan)理(li)區的(de)(de)特定區域可以(yi)(yi)按照(zhao)重(zhong)點管(guan)理(li)區進(jin)行(xing)管(guan)理(li)。

第七條 重點(dian)管理區內,每戶只(zhi)準飼養(yang)一(yi)只(zhi)小型觀賞犬(quan)(quan);禁止個人飼養(yang)烈性犬(quan)(quan)、大型犬(quan)(quan)。

小型(xing)觀賞犬的(de)品(pin)種與體高標準,由市公(gong)(gong)安機關會(hui)同市畜牧部門確定(ding)并公(gong)(gong)布。

第八條 個人養犬(quan)應(ying)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you)天津市常住戶口、暫住證件或(huo)者其他合(he)法身份證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有獨戶居住條件(jian)。

第九條 單位養犬應當符合下(xia)列條(tiao)件:

(一)國家(jia)級文(wen)物(wu)保護(hu)單(dan)(dan)位(wei)、危險物(wu)品(pin)存(cun)放單(dan)(dan)位(wei)、重要倉儲(chu)單(dan)(dan)位(wei)、動物(wu)表演單(dan)(dan)位(wei)以(yi)及部隊、公安、科研、醫療衛生等單(dan)(dan)位(wei),因(yin)工(gong)作特(te)殊需要養犬;

(二)有(you)遠離(li)居(ju)民區的飼養場地,有(you)專人負責馴(xun)養管理(li),不影響周邊(bian)居(ju)民正常生(sheng)活;

(三)有安(an)全(quan)、牢固的犬籠、犬舍等飼養、管(guan)(guan)理設(she)施和健全(quan)的安(an)全(quan)管(guan)(guan)理制度。

第十條 在(zai)天津市行政區域內(nei)養(yang)(yang)犬,應當經公(gong)安機關登記,領(ling)取養(yang)(yang)犬登記證(zheng)。

單(dan)位和個(ge)人養(yang)犬(quan)(quan)到其所(suo)在地(di)的公安(an)派出所(suo)辦理養(yang)犬(quan)(quan)登(deng)記;其中(zhong)部隊、公安(an)、科研、醫(yi)療衛生(sheng)、動物(wu)表演、重要倉儲單(dan)位養(yang)犬(quan)(quan),以及境外來津(jin)人員養(yang)犬(quan)(quan)的,到市公安(an)機關辦理養(yang)犬(quan)(quan)登(deng)記。

第十一條 申請辦(ban)理養犬登記的(de)(de)(de)單位(wei)和個人,應當(dang)持(chi)公(gong)安(an)機(ji)(ji)關(guan)開具的(de)(de)(de)憑(ping)據攜犬到(dao)畜牧部門指定的(de)(de)(de)動物防(fang)疫機(ji)(ji)構(gou)或者(zhe)動物診療機(ji)(ji)構(gou)注射(she)狂犬病疫苗,領取(qu)市畜牧部門制發的(de)(de)(de)犬類免疫證(zheng)(已取(qu)得犬類免疫證(zheng)的(de)(de)(de)除外),并憑(ping)證(zheng)到(dao)公(gong)安(an)機(ji)(ji)關(guan)領取(qu)養犬登記證(zheng)。

第十二條 已(yi)辦(ban)理養犬(quan)(quan)(quan)(quan)登記的單位和(he)個人,每年度應當攜犬(quan)(quan)(quan)(quan)到畜牧部(bu)門指定(ding)的動物防疫(yi)機構或者動物診療機構注(zhu)(zhu)射(she)狂(kuang)犬(quan)(quan)(quan)(quan)病(bing)疫(yi)苗,領取本(ben)(ben)年度犬(quan)(quan)(quan)(quan)類免疫(yi)證(zheng),并憑注(zhu)(zhu)射(she)證(zheng)明、本(ben)(ben)年度犬(quan)(quan)(quan)(quan)類免疫(yi)證(zheng)辦(ban)理養犬(quan)(quan)(quan)(quan)注(zhu)(zhu)冊。

第十三條 所養犬(quan)死(si)(si)亡、丟失(shi)的,養犬(quan)人(ren)應當自(zi)所養犬(quan)死(si)(si)亡、丟失(shi)之日起十五日內(nei)辦理注銷登記手(shou)續。

所養犬買(mai)賣、贈與(yu)他人(ren)或者隨單(dan)位、個人(ren)遷移的,應當自受讓、受贈或者遷移之(zhi)日起(qi)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u)。

禁止(zhi)重(zhong)(zhong)點(dian)管(guan)理區所(suo)養犬到一(yi)般(ban)管(guan)理區登記。一(yi)般(ban)管(guan)理區所(suo)養犬遷移到重(zhong)(zhong)點(dian)管(guan)理區的(de),應當重(zhong)(zhong)新辦理養犬登記。

第十四條 養犬(quan)應當繳納(na)養犬(quan)管理服務費(fei)。

重點管(guan)理(li)區內養犬,第(di)一年度(du)每只繳(jiao)納一千元;以(yi)后每年度(du)繳(jiao)納五百元。市(shi)(shi)人民(min)政府可以(yi)根(gen)據實(shi)際情況(kuang),對重點管(guan)理(li)區養犬管(guan)理(li)服務費的收取標準進行調整(zheng),報市(shi)(shi)人民(min)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bei)案(an)。

一(yi)般管(guan)理(li)區(qu)內的養犬管(guan)理(li)服務費應(ying)當低于重點管(guan)理(li)區(qu),具(ju)體(ti)的收取標準(zhun)由所在區(qu)、縣人民(min)政府(fu)根據(ju)實際情(qing)況確定,報市人民(min)政府(fu)批準(zhun)。

第十五條 部隊(dui)、公(gong)安(an)、科(ke)研、醫療衛(wei)生單位因工作特(te)殊需要養犬的,免收養犬管理服(fu)務費。

盲人(ren)養導盲犬(quan)(quan)(quan)和肢(zhi)體重殘人(ren)養扶助犬(quan)(quan)(quan)的(de),憑《中華人(ren)民共和國殘疾人(ren)證(zheng)》免收養犬(quan)(quan)(quan)管理(li)服(fu)務費。獨居(ju)的(de)生活困(kun)難的(de)鰥寡老人(ren)養犬(quan)(quan)(quan)的(de),減半(ban)收取第(di)一年度的(de)管理(li)服(fu)務費。

第十六條 養(yang)犬繳(jiao)納的(de)費用集中上繳(jiao)國庫,納入財(cai)政預算管理。養(yang)犬管理工作以及服務需(xu)要支(zhi)出的(de)費用,由政府財(cai)政預算列支(zhi)。

第十七條 開(kai)辦犬(quan)類(lei)養(yang)殖場、犬(quan)類(lei)交易市場和為犬(quan)類(lei)服(fu)務(wu)的(de)醫療機構(gou),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deng)記,并在領取營(ying)業執照后(hou)五日內向公(gong)安(an)機關備案。

重點管(guan)理區內,禁止開辦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禁止舉辦犬類的(de)展覽(lan)展銷(xiao)活動(dong)。

禁止在犬(quan)類養殖場(chang)和犬(quan)類交易(yi)市場(chang)以外的公共場(chang)所(suo)從事(shi)犬(quan)類交易(yi)。

出售犬類(lei)必(bi)須出具畜(chu)牧(mu)部(bu)門核發的(de)動物檢疫證明(ming)和(he)犬類(lei)免疫證。

第十八條 市人民政(zheng)府可以(yi)在重(zhong)大節(jie)假日或者舉辦重(zhong)大活動期(qi)間劃定范圍,禁止(zhi)攜犬進入(ru)。

區、縣人(ren)民政(zheng)府可以在(zai)本行(xing)政(zheng)區域內劃定范(fan)圍,禁止(zhi)攜犬進入。

第十九條 養犬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攜犬(quan)(quan)出戶(hu)時(shi)攜帶(dai)養犬(quan)(quan)登記證,由成年人用束(shu)犬(quan)(quan)鏈(lian)牽(qian)領(ling),并應當避讓他人,特別是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因檢疫、診療等特殊情況攜犬(quan)(quan)出戶(hu)時(shi),將犬(quan)(quan)裝在犬(quan)(quan)籠內,不(bu)得牽(qian)領(ling)。

(二)攜(xie)犬乘坐電梯的(de),應當避開(kai)乘坐電梯的(de)高峰時(shi)間(jian),并(bing)為犬戴嘴套(tao)或者將犬裝入(ru)犬籠、犬袋(dai)。居民委員(yuan)(yuan)會(hui)、村民委員(yuan)(yuan)會(hui)、業(ye)主委員(yuan)(yuan)會(hui)可以根(gen)據實際情(qing)況(kuang)確定禁止攜(xie)犬進入(ru)電梯的(de)時(shi)間(jian)。

(三(san))不(bu)得(de)攜犬(quan)乘坐(zuo)除客(ke)運出(chu)租車(che)以外的公共(gong)交通(tong)工具,攜犬(quan)乘坐(zuo)客(ke)運出(chu)租車(che)時須征(zheng)得(de)駕駛人(ren)同意。

(四(si))不得攜犬進入市場(chang)(chang)(chang)(chang)、商店、商業街區、飯(fan)店、公(gong)園(yuan)、公(gong)共綠地、學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ti)育(yu)場(chang)(chang)(chang)(chang)館、社區公(gong)共健身場(chang)(chang)(chang)(chang)所、游樂場(chang)(chang)(chang)(chang)、候車室和其(qi)他(ta)人員聚集的公(gong)共場(chang)(chang)(chang)(chang)所。

(五)在重點管理區攜犬(quan)出戶時,攜犬(quan)人及時清除犬(quan)排泄的糞便。

(六)對烈(lie)性犬、大型犬實行(xing)拴養或者圈養。

(七)不得虐待(dai)、遺棄所養犬(quan)。

(八)不得妨(fang)礙(ai)、侵害他人的(de)合法權益(yi),不得干擾、影響相鄰居民的(de)正常生(sheng)活。

第二十條 公(gong)民的(de)合法權(quan)益因受到(dao)養犬(quan)妨(fang)礙、侵害或(huo)者正常(chang)生(sheng)活受到(dao)干(gan)擾、影響而發生(sheng)糾紛的(de),當事人可以向(xiang)人民調(diao)解委員會(hui)申請調(diao)解,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請求(qiu)停止侵害、排(pai)除(chu)妨(fang)礙、消除(chu)影響或(huo)者要求(qiu)賠償(chang),也可以向(xiang)公(gong)安機關(guan)舉報。

第二十一條 市公(gong)安機關(guan)設立犬類留檢所。犬類留檢所收容(rong)的犬,自收容(rong)之日起三日內(nei)可(ke)以(yi)被認領(ling)(ling)、領(ling)(ling)養(yang);無人認領(ling)(ling)、領(ling)(ling)養(yang)的,由公(gong)安機關(guan)處理。收容(rong)犬因病死亡,犬尸(shi)應當(dang)進行(xing)無害化處理。

第二十二條 所(suo)養犬(quan)(quan)傷害(hai)他(ta)人的(de),養犬(quan)(quan)人應(ying)當立即(ji)將(jiang)被傷害(hai)人送至醫(yi)療衛生機構診治并先行墊付醫(yi)療費,將(jiang)傷人犬(quan)(quan)及時送交(jiao)公安機關設立的(de)犬(quan)(quan)類留檢(jian)所(suo),由畜牧(mu)部門進行檢(jian)疫,醫(yi)療和(he)檢(jian)疫所(suo)需(xu)費用(yong)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外(wai)地人(ren)員攜(xie)犬(quan)來津的(de),必須持犬(quan)所在地的(de)縣級(ji)以上畜牧部門簽署的(de)動(dong)物(wu)檢(jian)疫和(he)免(mian)疫證明(ming),并經天(tian)津市畜牧部門和(he)公(gong)安(an)機關復核。攜(xie)犬(quan)進入(ru)重(zhong)點管理區的(de),還須符合重(zhong)點管理區的(de)養(yang)犬(quan)條(tiao)件。無(wu)動(dong)物(wu)檢(jian)疫和(he)免(mian)疫證明(ming)的(de),攜(xie)犬(quan)人(ren)應當將犬(quan)暫存在犬(quan)類留檢(jian)所,經畜牧部門對犬(quan)進行檢(jian)疫和(he)免(mian)疫注射后(hou),領(ling)取動(dong)物(wu)檢(jian)疫證明(ming)和(he)犬(quan)類免(mian)疫證。逗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de),按照天(tian)津市正常養(yang)犬(quan)辦理登記手續。

境(jing)外(wai)人員攜犬在(zai)(zai)津入(ru)境(jing)的(de),依(yi)(yi)照《中(zhong)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jing)動植物檢疫法》的(de)規(gui)定辦理;境(jing)外(wai)人員在(zai)(zai)其他地區入(ru)境(jing)后攜犬來津的(de),依(yi)(yi)照前款規(gui)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畜牧部門在檢(jian)疫或(huo)者(zhe)檢(jian)查中發現(xian)狂犬時,應(ying)當(dang)依法采取撲滅措施。犬尸應(ying)當(dang)深埋或(huo)者(zhe)焚燒,所需費用由養犬人負(fu)擔。

養(yang)(yang)犬(quan)人(ren)發(fa)現或者(zhe)懷疑所養(yang)(yang)犬(quan)有(you)狂犬(quan)病癥狀時,應當及時送交畜牧部門(men)檢查。

第二十五條 禁止將狂犬(quan)和被狂犬(quan)咬傷(shang)、咬死的畜禽剝(bo)皮(pi)、出售、食(shi)用。禁止亂棄死犬(quan)和被狂犬(quan)咬傷(shang)、咬死的畜禽。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ben)條例規定,未辦理養犬(quan)(quan)登記或者提供虛假證(zheng)(zheng)明材料騙取公(gong)安(an)機關(guan)養犬(quan)(quan)登記的(de),由公(gong)安(an)機關(guan)沒收其(qi)犬(quan)(quan),注銷(xiao)養犬(quan)(quan)登記證(zheng)(zheng),并可對單位處一千(qian)元以(yi)上(shang)五千(qian)元以(yi)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yi)上(shang)一千(qian)元以(yi)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fan)本條例規定,攜犬(quan)(quan)出戶未攜帶養犬(quan)(quan)登(deng)記(ji)證的(de),由公(gong)安(an)部(bu)門暫扣其(qi)犬(quan)(quan),責令改(gai)正;不改(gai)正的(de),沒(mei)收其(qi)犬(quan)(quan)。

違反本條例(li)規(gui)定,未辦理(li)養(yang)犬注冊的,由公安部門暫扣其犬,責令改(gai)正(zheng),拒不改(gai)正(zheng)的,沒收(shou)其犬,并可以(yi)對重點管理(li)區內單位處一(yi)(yi)千元(yuan)以(yi)上(shang)五(wu)千元(yuan)以(yi)下(xia)罰款,個人(ren)(ren)處一(yi)(yi)百(bai)(bai)(bai)(bai)元(yuan)以(yi)上(shang)五(wu)百(bai)(bai)(bai)(bai)元(yuan)以(yi)下(xia)罰款;對一(yi)(yi)般管理(li)區內單位或者個人(ren)(ren)處一(yi)(yi)百(bai)(bai)(bai)(bai)元(yuan)以(yi)上(shang)五(wu)百(bai)(bai)(bai)(bai)元(yuan)以(yi)下(xia)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ben)條(tiao)例規定,在(zai)重點管理區內(nei)開(kai)辦犬類(lei)養殖場、犬類(lei)交易市場,舉辦犬類(lei)展覽(lan)展銷活(huo)動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和非法所得,并對(dui)單(dan)位處(chu)五(wu)千元以上(shang)二(er)萬元以下罰(fa)款(kuan),對(dui)個人處(chu)一千元以上(shang)五(wu)千元以下罰(fa)款(kuan)。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ben)條例(li)規定,在犬(quan)(quan)(quan)類(lei)養(yang)殖場、犬(quan)(quan)(quan)類(lei)交易(yi)市場以(yi)外(wai)的公(gong)(gong)共場所從事犬(quan)(quan)(quan)類(lei)交易(yi)的,由公(gong)(gong)安(an)機關(guan)沒收其犬(quan)(quan)(quan)和非法所得,并對出售人(ren)處一百元以(yi)上五(wu)百元以(yi)下罰款。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di)十九條第(di)(一)、(二)、(三)、(四)、(六(liu))、(八)項規定的(de),由公安機關予以警(jing)告,并可處一百(bai)元以上五百(bai)元以下罰(fa)款(kuan);情節嚴重的(de),由公安機關沒收(shou)其犬,并注銷犬類登記(ji)證。

違反本(ben)條(tiao)例第(di)(di)十(shi)九(jiu)條(tiao)第(di)(di)(五)項規定的(de),由市(shi)容環衛部門責令其清除,并可(ke)處五十(shi)元(yuan)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fan)本條例規定,未辦理養犬變(bian)更、注(zhu)銷登記(ji)手續的,由(you)公安機關責令(ling)補辦手續,并(bing)可處一(yi)百元(yuan)以上五百元(yuan)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di)十七條第(di)四款、第(di)二十五條規(gui)(gui)定的,由畜牧(mu)部門(men)依照(zhao)國家法律、法規(gui)(gui)規(gui)(gui)定處(chu)罰。

第三十三條 養犬管理機構(gou)及其工(gong)作人員濫用(yong)職(zhi)權、玩忽職(zhi)守、徇私舞弊(bi)的(de),由其所在單(dan)位或者上級主(zhu)管部門給(gei)予行政處分;構(gou)成犯罪(zui)的(de),依法追(zhui)究(jiu)刑事責任(ren)。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zi)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nian)10月(yue)10日天(tian)津(jin)市第(di)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di)十九次會議通過(guo)的《天(tian)津(jin)市養犬(quan)管理條例》同時廢(fei)止(zhi)。

網站提醒和聲明
本站為(wei)注冊用戶(hu)(hu)提供信(xin)(xin)息(xi)存儲(chu)空間服(fu)務,非“MAIGOO編輯(ji)”、“MAIGOO榜(bang)單研究(jiu)員”、“MAIGOO文章編輯(ji)員”上傳(chuan)提供的文章/文字均(jun)是注冊用戶(hu)(hu)自主(zhu)發布(bu)上傳(chuan),不代表本站觀點,版權歸原作者(zhe)所有,如有侵權、虛(xu)假信(xin)(xin)息(xi)、錯誤(wu)信(xin)(xin)息(xi)或(huo)任何問題,請(qing)及時聯系(xi)我們(men)(men),我們(men)(men)將在(zai)第一(yi)時間刪除或(huo)更正。 申請刪除>> 糾錯>> 投訴侵權>> 網(wang)頁上相關信息(xi)的(de)知識產權(quan)歸網(wang)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xian)于文(wen)字、圖片、圖表、著作權(quan)、商標(biao)權(quan)、為用(yong)戶提供的(de)商業(ye)信息(xi)等),非經許可不得抄襲(xi)或使用(yong)。
提交說(shuo)明: 快速提交發布>> 提交資訊幫助>> 注冊登錄>>
您還未登錄,依《網絡安全法》相關要求,請您登錄賬戶后再提交發布信息。點擊登錄>>如您還未注冊,可點擊注冊>>,感謝您的理解及支持!
發表評論
最新評論
暫無評論
相關推薦
廣州市狗證在哪里辦 廣州養狗需要什么手續 廣州市養犬登記規定
廣州市狗證在哪里辦?廣州養狗需要什么手續?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廣州市嚴格管理區內養犬,犬齡滿三個月的,養犬人應當申請養犬登記。本文小...
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 天津市養犬規定 最新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是什么?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天津市...
2023年重慶養狗新規定是什么 重慶市養狗規定 重慶市最新養犬管理條例
2023年重慶養狗新規定是什么?重慶市最新養犬管理條例共7章、49條,對犬只免疫和登記、養犬行為規范、犬只經營、犬只收容、犬只認領和領養作出...
蘇州市養犬規定 蘇州最新養犬管理規定 蘇州養寵物狗的規定
蘇州養寵物狗的規定是什么?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的蘇州市養犬規定共5章、33條,對犬只免疫與登記、養犬行為規范、犬只收容與領養...
北京市養犬新規 北京養寵物狗規定 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最新
北京養寵物狗規定是什么?為加強養犬管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本文小編帶來了《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原...
展會推薦
展會(hui)聚焦
熱門展(zhan)會
2024年04月20日-05月30日
地點:壽光國際會展中心
已開幕
2024第二十五屆中國(壽光)國際蔬菜科技博覽會,第25屆菜博會2024
2024年04月21日-23日
地點:山東國際會展中心
已開幕
2024第95屆全國汽車配件交易會,2024濟南全國汽配會
2024年04月25日-05月04日
地點: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新館(天竺)、中國國際展覽中心老館(靜安莊)
距開幕 2
2024第十八屆北京國際汽車展覽會,2024北京車展
2024年05月01日-04日
地點: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距開幕 8
2024東莞春季國際車展,第二十四屆廣東國際汽車展示交易會·春季
2024年05月08日-10日
地點:寧波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距開幕 15
2024寧波國際照明展覽會,2024寧波國際照明展
2024年05月12日-14日
地點:鄭州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9
2024第15屆鄭州消防安全及應急產業博覽會,鄭州消防展2024
2024年05月15日-17日
地點:廣州市保利世貿博覽館
距開幕 22
2024年第十一屆中國國際汽車技術展覽會,AUTOTECH 2024廣州展
2024年06月12日-14日
地點:上海世博展覽館
距開幕 50
2024第十屆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第10屆上交會2024
2024年06月19日-21日
地點:深圳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57
2024第十四屆深圳國際智能家居展覽會,深圳國際智能家居展2024
2024年06月26日-30日
地點:新疆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64
第八屆中國—亞歐博覽會,2024年亞歐博覽會
2024年07月08日-11日
地點:廣交會展館、保利世貿博覽館
距開幕 76
2024第26屆中國(廣州)國際建筑裝飾博覽會,2024廣州建博會
2024年08月03日-05日
地點:北京國家會議中心
距開幕 102
2024第30屆北京國際美博會,CIBE北京國際美博會2024
2024年08月08日-11日
地點:長沙紅星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07
2024長沙百貨會,2024第11屆中國(長沙)百貨批發市場商品交易會暨網紅選品會
2024年09月01日-04日
地點:沈陽國際展覽中心
距開幕 131
2024第二十二屆中國國際裝備制造業博覽會,中國制博會2024
2024年09月08日-11日
地點:廈門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38
2024第二十四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第24屆廈門投洽會2024
2024年09月10日-13日
地點: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
距開幕 140
2024第二十九屆中國國際家具展覽會,第29屆上海家具展2024
2024年09月24日-28日
地點:南寧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54
第21屆中國—東盟博覽會,2024年東博會
2024年09月25日-27日
地點:北京國家會議中心
距開幕 155
2024年第三十二屆中國國際信息通信展覽會,第32屆PT展2024
2024年10月22日-26日
地點:燈都古鎮會展中心
距開幕 182
2024第31屆中國古鎮國際燈飾博覽會,2024年古鎮燈博會
2024年11月05日-10日
地點:上海國家會展中心
距開幕 196
2024第七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2024年上海進博會
2024年11月05日-08日
地點:余姚中塑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96
2024中國(余姚)國際塑料博覽會曁第25屆中國塑料博覽會
2024年11月12日-17日
地點:珠海國際航展中心
距開幕 203
2024第十五屆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2024中國航展,2024珠海航展
2024年11月22日-25日
地點:上海國家會展中心
距開幕 213
2024第五屆長三角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第5屆長三角文博會2024
2024年12月18日-20日
地點: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
距開幕 239
2024第二十屆中國(上海)國際壓鑄展覽會,上海壓鑄展2024
2024年01月18日-22日
地點:山東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全國年貨購物節暨第二十一屆濟南年貨會,2024濟南年貨會
2024年01月23日-02月04日
地點:成都世紀城新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27屆中國(四川)新春年貨購物節,2024年四川新春年貨購物節
2024年04月11日-14日
地點:成都世紀城新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12屆成都汽車消費節暨第8屆房車生活節
2024年01月23日-02月07日
地點:西安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十九屆西安新春年貨購物節,西安年貨會2024
2024年04月13日-18日
地點:海南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四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第四屆消博會2024
2024年03月01日-03日
地點:深圳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中國糖果零食展覽會,中國糖果零食展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