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被評為第(di)四(si)屆全國(guo)道德模范——全國(guo)誠實守信模范。
2020年1月(yue),入選(xuan)2019年“誠信(xin)之(zhi)星”。
2020年4月,被授(shou)予“吉林省優(you)秀民營企業家(jia)”稱號。
2020年10月(yue)20日(ri),榮獲“全國雙擁(yong)模(mo)范個人”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