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9月,參加工作。
1987年,被(bei)評為(wei)桐廬(lu)縣優(you)秀(xiu)共產黨員(yuan)、杭州市勞動模范。
1988年,被評(ping)為桐廬縣優(you)秀共(gong)產黨員、杭州市勞(lao)動模(mo)。
1988年,被評為浙(zhe)江省勞動模范、全國“三八紅旗手(shou)”。
1989年(nian),被浙(zhe)江《勞動(dong)時報》授(shou)予(yu)“金牛”獎。
2009年,榮獲“全國勞動模范”。
2011年9月20日,獲(huo)得(de)第三屆全國道德模(mo)范(fan)提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