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商業銀行有哪些業務
城市商業銀行是由城市信用社發展而來的地方性銀行,其屬于商業銀行性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城市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
1、吸收公眾存款。
2、發放短期、中(zhong)期和(he)長(chang)期貸款。
3、辦理國內外結算。
4、辦理票據(ju)承兌(dui)與貼現(xian)。
5、發行金融債券。
6、代(dai)理(li)發行、代(dai)理(li)兌付、承(cheng)銷政府(fu)債券。
7、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8、從事同業拆借。
9、買賣、代理買賣外匯(hui)。
10、從事銀行卡業(ye)務。
11、提供信用證服務及(ji)擔保。
12、代理(li)收付款項及代理(li)保(bao)險(xian)業務。
13、提供保管箱服(fu)務。
14、經(jing)國務(wu)院銀行(xing)業監督管理機構(gou)批準的(de)其他業務(wu)。
不(bu)同規(gui)模的城市(shi)商(shang)(shang)業(ye)銀行,其(qi)能(neng)承擔的業(ye)務范圍(wei)可能(neng)有所不(bu)同,一般大型城市(shi)商(shang)(shang)業(ye)銀行的業(ye)務范圍(wei)更多。
二、城市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的原則是什么
城市商(shang)業銀(yin)行(xing)屬(shu)于商(shang)業銀(yin)行(xing),在長期的經(jing)營實踐中,商(shang)業銀(yin)行(xing)的管(guan)(guan)理者們形(xing)成(cheng)了三(san)條基本的銀(yin)行(xing)經(jing)營管(guan)(guan)理原(yuan)則:
1、盈利性原則
盈(ying)利性原則是指城(cheng)市(shi)商業銀行在經營資產業務中,必須獲得(de)盡(jin)可能高的收益。
2、流動性原則
流動性原則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城市商業銀行必須(xu)保有一(yi)定比(bi)例的(de)現金(jin)或其他容(rong)易變現的(de)資產(chan);二是(shi)指城(cheng)市商業(ye)銀(yin)行(xing)取得現款(kuan)的(de)能力。
3、安全性原則
安全性原則(ze)的基本(ben)含義(yi)是指城市商業銀行在放(fang)款和(he)投資等業務(wu)經(jing)營過程中,要能夠(gou)按期收回(hui)本(ben)息,特別是要避免本(ben)金受(shou)損。
對城市商業銀行的(de)健康發展來說(shuo),安全、流動性和盈利能力都是必須遵循的(de)原則,三者是統一的(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