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jing)召開的中國廣告協會第五(wu)次(ci)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廣告行(xing)業(ye)自(zi)律規則》,禁止虛(xu)假和誤(wu)導(dao)廣告,提(ti)出廣告應當尊重他人的知(zhi)識產權。
新出臺的(de)(de)《中國廣(guang)告行(xing)(xing)業(ye)自(zi)(zi)律規(gui)則(ze)(ze)》規(gui)定(ding)了廣(guang)告制作、發(fa)布時應遵守的(de)(de)一般(ban)原(yuan)則(ze)(ze)和限(xian)(xian)制性要求,禁止(zhi)虛(xu)假和誤導(dao)廣(guang)告,提出廣(guang)告應當(dang)尊(zun)重他(ta)人(ren)(ren)的(de)(de)知識產權,尊(zun)重婦女(nv)和有利于兒童身(shen)心(xin)健康(kang),尊(zun)重良好(hao)道(dao)德傳統。新的(de)(de)自(zi)(zi)律規(gui)則(ze)(ze)對于廣(guang)告行(xing)(xing)為也進行(xing)(xing)了規(gui)定(ding)和限(xian)(xian)制,禁止(zhi)以商業(ye)賄賂(lu)、詆毀他(ta)人(ren)(ren)聲譽(yu)和其他(ta)不正(zheng)當(dang)手段(duan)達成交(jiao)易,禁止(zhi)以不正(zheng)當(dang)的(de)(de)廣(guang)告投(tou)放(fang)為手段(duan)干擾媒體(ti)節(jie)目(mu)、欄目(mu)等內容的(de)(de)安排(pai)。
據了解,中(zhong)國廣(guang)告協(xie)(xie)會自1994年(nian)以來(lai),先后頒布了《中(zhong)國廣(guang)告協(xie)(xie)會自律規(gui)則》等一系列自律性文(wen)件,為(wei)維護廣(guang)告行業(ye)秩序和(he)促進廣(guang)告業(ye)發展起(qi)到了積極作用(yong)。
《中國廣告行業自律規則》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全(quan)國廣(guang)(guang)告行業(ye)的自我(wo)約束、自我(wo)完善,維護廣(guang)(guang)告市場(chang)秩序(xu),樹立良好的行業(ye)風氣,更好地發揮行業(ye)組織(zhi)規(gui)(gui)范(fan)行為的作(zuo)用,依據(ju)國家廣(guang)(guang)告管理法(fa)律(lv)、法(fa)規(gui)(gui),并借鑒國外廣(guang)(guang)告行業(ye)的自律(lv)辦法(fa),制定本規(gui)(gui)則(ze)。
第二(er)條(tiao) 廣(guang)(guang)告主、廣(guang)(guang)告經營(ying)者、廣(guang)(guang)告發布者及其他(ta)參與廣(guang)(guang)告活動的單位(wei)和(he)個人(以下(xia)簡(jian)稱(cheng)“廣(guang)(guang)告活動主體”),應當誠實守(shou)信(xin),增(zeng)強(qiang)自律意識,遵守(shou)本自律規則(ze)的要求,承擔社會責任和(he)社會義(yi)務。
第(di)三條 廣(guang)告行(xing)業(ye)自律(lv),是(shi)指廣(guang)告活動(dong)主體以(yi)行(xing)業(ye)普遍認可的(de)行(xing)為規(gui)范,或者以(yi)行(xing)業(ye)組織(zhi)依程序制定的(de)廣(guang)告活動(dong)規(gui)則(ze)為標準,進行(xing)自我約(yue)束和自我管理,使(shi)其行(xing)為符合國家法(fa)律(lv)法(fa)規(gui)、職業(ye)道德和社會公德的(de)要求(qiu)。
第四條 中國廣(guang)(guang)告協(xie)會(hui)(hui)作為全國性的(de)廣(guang)(guang)告行(xing)業自律組織(zhi)(zhi),加(jia)強與地(di)方各級廣(guang)(guang)告協(xie)會(hui)(hui)和相關社會(hui)(hui)團體的(de)合作,組織(zhi)(zhi)廣(guang)(guang)告自律規(gui)則的(de)制定和督促實(shi)施,并接(jie)受國家(jia)工商行(xing)政管理總局的(de)領導。
二、廣告內容
第五條(tiao) 廣告應當符合《廣告法(fa)》及其他(ta)法(fa)律法(fa)規(gui)(gui)的有關(guan)規(gui)(gui)定。
第六(liu)條(tiao) 廣告(gao)應當符(fu)合社會主義(yi)精神(shen)文明建設(she)的需要,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樹立良好社會風尚。
第七條 禁止虛假和(he)誤(wu)導廣(guang)告(gao),也(ye)不應對商(shang)品(pin)或服務的屬性作(zuo)片面(mian)的宣傳;不應將科(ke)學上尚未定論的觀點(dian)、現象當(dang)作(zuo)產品(pin)或服務的特(te)點(dian)用(yong)于廣(guang)告(gao);以明顯的藝術夸張手法作(zuo)為表現形(xing)式、不足(zu)以造成(cheng)公眾誤(wu)解(jie)的除外。
第八條(tiao) 法(fa)律法(fa)規禁(jin)(jin)止生(sheng)產、銷售的(de)商品或提供(gong)的(de)服(fu)(fu)務,以及禁(jin)(jin)止發(fa)布廣(guang)告的(de)商品或服(fu)(fu)務,不(bu)得廣(guang)告。
第九條 廣告訴(su)求和信息傳遞,應(ying)當充分尊重消費者的(de)(de)知(zhi)情權和受眾的(de)(de)認知(zhi)能(neng)力,不得利用(yong)信息的(de)(de)不對(dui)稱作(zuo)引人誤解(jie)的(de)(de)宣傳。
第十(shi)條(tiao) 廣告對商品(pin)或者服務的功效、性質和(he)條(tiao)件等內容有(you)表示(shi)的,應當(dang)準(zhun)確、客觀,且(qie)能夠(gou)被科(ke)學(xue)的方法所證實(shi),不(bu)得有(you)任何夸(kua)大(da);涉及商品(pin)的成分、含(han)量及其他數(shu)據、統計資料的,應當(dang)提(ti)供有(you)效的證明文件。
第十一(yi)條 廣告應(ying)當(dang)尊重他人的知識產(chan)權,不抄襲他人的作品(pin)(pin)。在廣告活(huo)動(dong)中(zhong)使用他人作品(pin)(pin)的,應(ying)當(dang)依法獲(huo)得(de)權利人的許可(ke),并支付(fu)相應(ying)的報酬。
第十(shi)二條 廣告(gao)應(ying)當尊(zun)重(zhong)婦女和有利于兒童身心健(jian)康(kang),并正確引(yin)導(dao)大眾消費。不(bu)適合未成年人(ren)的商品和服務,不(bu)應(ying)使(shi)用未成年人(ren)的形象和名義制作廣告(gao)。
第十三條(tiao) 廣(guang)告應(ying)當尊重良好(hao)道德傳統(tong),弘(hong)揚健康民族文化(hua),不應(ying)表(biao)現低俗(su)、迷(mi)信和其(qi)他不良行為。
三、廣告行為
第十四(si)條(tiao) 廣(guang)告(gao)(gao)活動主體之間應通過公平的(de)(de)方式開(kai)展競爭,認真履行各項(xiang)簽訂(ding)的(de)(de)廣(guang)告(gao)(gao)合(he)同,不(bu)得以商業賄賂、詆毀他人(ren)聲譽和其(qi)他不(bu)正(zheng)當手段達成交易,不(bu)得利用廣(guang)告(gao)(gao)進行不(bu)正(zheng)當的(de)(de)市場營(ying)銷,或(huo)干擾、損害他人(ren)合(he)法的(de)(de)廣(guang)告(gao)(gao)活動。
第十五(wu)條 廣告主應當向廣告經營者(zhe)提(ti)供(gong)真實、可(ke)靠的商品(pin)或(huo)服務信(xin)息和齊備的證明材料,不得(de)慫恿廣告經營者(zhe)設計、制作不實廣告。
第十六(liu)條(tiao) 廣告主應當(dang)尊重廣告公司(si)及(ji)其(qi)他廣告服(fu)務機構的合法權益,支付相應的代理費或服(fu)務費,不得無償占有其(qi)勞(lao)動(dong)成果。
采用比稿形(xing)式選擇廣告公(gong)司(si)時,應向所有提供(gong)策劃、創意等方案的公(gong)司(si)支(zhi)付相應的費用。
第十七條 廣(guang)(guang)告主和(he)廣(guang)(guang)告經營者不得以不正當的(de)廣(guang)(guang)告投放(fang)為(wei)手段干擾媒體節(jie)目(mu)、欄目(mu)等內容的(de)安排。
第十(shi)八條(tiao) 廣告經營(ying)者應通過提高服(fu)務質量(liang)爭取(qu)(qu)客戶(hu),不(bu)得惡意競爭、擾亂市(shi)場秩序,代理費(fei)的(de)收取(qu)(qu)不(bu)得低于(yu)服(fu)務的(de)成本費(fei)用。
第十九條 廣告(gao)(gao)經營者和廣告(gao)(gao)發布者應(ying)當認真履行廣告(gao)(gao)的審查義務(wu)。對于(yu)各(ge)類廣告(gao)(gao)證明,應(ying)查看原件,必要時還(huan)應(ying)與出(chu)證機構(gou)核實,切實把好(hao)廣告(gao)(gao)制作、刊播的關口。
第(di)二十條 廣告發布(bu)者(zhe)不得強制搭售廣告時(shi)間(jian)、版面或附(fu)加其他(ta)不合理(li)的(de)交(jiao)易(yi)條件。
第二十一(yi)(yi)條 廣告發布者公布的廣告刊(kan)播(bo)價格和(he)折扣條件應當統一(yi)(yi)、透(tou)明,在執行中(zhong)一(yi)(yi)視同仁。
第二十二條 廣(guang)告代(dai)言(yan)人從事廣(guang)告活動,應當自尊、自重,并(bing)事先對代(dai)言(yan)內(nei)容的(de)真實(shi)性(xing)(xing)、合法(fa)性(xing)(xing)作必要的(de)了解,切實(shi)對消費(fei)者負(fu)責。
第二十(shi)三條(tiao) 廣(guang)告社(she)會(hui)(hui)團(tuan)體組(zu)織(zhi)開(kai)展的各項活動(dong),應當注重社(she)會(hui)(hui)效(xiao)果,積極、有益、公平(ping)、公正(zheng),不(bu)應以營利為目的。
四、自律措施
第(di)二十四條 對于(yu)涉嫌(xian)違反法(fa)律、法(fa)規(gui)和(he)行(xing)業自律規(gui)則(ze)的(de)廣(guang)(guang)告(gao)內容和(he)行(xing)為(wei),任何(he)單位(wei)和(he)個人都可以向中(zhong)國廣(guang)(guang)告(gao)協會及(ji)地方各級廣(guang)(guang)告(gao)協會投訴和(he)舉報(bao)。
第二十五條 對(dui)于違反本規則的(de)相關責任(ren)者(zhe),經查證后,分別采(cai)取如下自律(lv)措施:
(一)自律勸誡;
(二)通報批評;
(三)取消協(xie)會頒發(fa)的榮譽稱號(hao);
(四)取消會員(yuan)資格;
(五)降低或取消協會(hui)認定的中國(guo)廣告業企(qi)業資質等級;
(六)報請(qing)政府有關(guan)部門(men)處理。
以(yi)(yi)上處理(li)措施,可以(yi)(yi)單獨(du)適用(yong)(yong),也可以(yi)(yi)合并適用(yong)(yong)。
第(di)二(er)十六(liu)條 對于作(zuo)出(chu)的自律處置有異(yi)議的,相關(guan)當(dang)事人可以向中國廣告(gao)協會(hui)常(chang)務(wu)理事會(hui)提起申訴(su),由常(chang)務(wu)理事會(hui)作(zuo)出(chu)最終自律處理決定。
第二十(shi)七(qi)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jun)有權對(dui)協會實施行業自律的(de)情況進(jin)行監督,對(dui)于違規行為有權向協會的(de)上級主(zhu)管部(bu)門(men)舉報(bao)。
五、規則體系
第二(er)十八條(tiao) 廣告自律(lv)(lv)規(gui)則(ze)(含守則(ze),下同)體系(xi)包括(kuo)廣告行(xing)業自律(lv)(lv)規(gui)則(ze)、專(zhuan)項廣告自律(lv)(lv)規(gui)則(ze)、地方廣告自律(lv)(lv)規(gui)則(ze),以(yi)及(ji)為實施自律(lv)(lv)規(gui)則(ze)而制定的(de)相關辦法。
本規則是(shi)制定其他廣告自律規則和(he)辦法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九條 廣(guang)告(gao)自律(lv)規則(ze)的制定,應當從實(shi)際(ji)出發,深入調查研究,廣(guang)泛(fan)聽(ting)取政府廣(guang)告(gao)監督管(guan)理部門(men)、相關(guan)廣(guang)告(gao)活動(dong)主體和(he)其(qi)他有關(guan)方面的意(yi)見(jian)。
聽取意(yi)見可(ke)采(cai)取書面征詢(xun)、座談會、專家論證會等多種形(xing)式。
第(di)三十條 中國(guo)廣告(gao)協會根據(ju)社(she)會反映和市場規則的(de)(de)變革,針對不(bu)同商品和服(fu)務的(de)(de)廣告(gao),或者(zhe)不(bu)同內容和形式(shi)的(de)(de)廣告(gao),可以制定(ding)相(xiang)應的(de)(de)專項廣告(gao)自律規則。
第三十一條 中國廣告協會各(ge)分會可以根據本專業的(de)實(shi)際(ji)情況,依據本規(gui)則制定相關的(de)廣告自律規(gui)則和實(shi)施辦法(fa),并報中國廣告協會批準后實(shi)施。
第(di)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ji)廣告(gao)(gao)協會(hui)可參照(zhao)本(ben)規(gui)則的規(gui)定(ding),制定(ding)適合本(ben)地區實際情況的廣告(gao)(gao)自律規(gui)則,并報中國廣告(gao)(gao)協會(hui)備案。
六、附 則
第(di)三十三條 中國廣(guang)告協會(hui)頒布實施的各項廣(guang)告自律規則,通過(guo)協會(hui)的網站、出版物及其他方式公(gong)布。
第三十四條 本規(gui)則的修訂,須經(jing)中國廣告協會常務理(li)事會半數以(yi)上表決同意(yi)。
第(di)三十五條(tiao) 本規則由中國廣(guang)告協(xie)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shi)六條 本規(gui)則自(zi)2008年1月12日(ri)起施行(xing),1994年12月7日(ri)所頒布的《中國廣告協會自(zi)律規(gui)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