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公訴科后應該怎么走
依照程序,公安部門立案偵查的案件在經過調查,取證,核實,案情基本明確了,就會將案例的全部材料書移(yi)送檢察機(ji)關(guan)進行公(gong)訴(su)。檢查(cha)(cha)機(ji)關(guan)在審查(cha)(cha)了公(gong)安(an)部門(men)移(yi)送至要公(gong)訴(su)的(de)案(an)例材(cai)(cai)料(liao)后(hou),認為事實(shi)清楚(chu),達到構成(cheng)起訴(su)標準的(de),檢察機(ji)關(guan)就會受理(li)。事實(shi)不清楚(chu),證據鏈條不完整,不能(neng)清晰的(de)證明事實(shi)的(de),檢察機(ji)關(guan)會將(jiang)案(an)例材(cai)(cai)料(liao)退還(huan)公(gong)安(an)部門(men)補充偵(zhen)查(cha)(cha)或不予支持和受理(li)。
公訴科職責
一、對(dui)公(gong)安機(ji)關、本院(yuan)自偵部(bu)門移送(song)起(qi)訴(su)及上(shang)級院(yuan)移交的刑(xing)事案(an)件進(jin)行審查,決(jue)定是否退(tui)回(hui)補(bu)充(chong)偵查、移送(song)審查、提起(qi)公(gong)訴(su)或不起(qi)訴(su)。
二(er)、對偵(zhen)(zhen)查部門(men)的(de)偵(zhen)(zhen)查活動進行(xing)監督(du)。
三、對案件審(shen)查中(zhong)發現的漏罪、漏犯進行認定和追訴(su)。
四、對重(zhong)大(da)、疑(yi)難案件進行提前介(jie)入(ru)和偵查引導取證。
五、對提起公訴(su)的(de)刑事案件,決定(ding)使用簡(jian)易審(shen)(shen)理(li)或普通(tong)(tong)程(cheng)序簡(jian)易審(shen)(shen)理(li)及(ji)普通(tong)(tong)程(cheng)序審(shen)(shen)理(li)的(de)意見。
六、出席法(fa)庭支持公訴,并對法(fa)庭審判活動是否(fou)合法(fa)進行監督(du)。
公訴案件流程
公訴案件的起點是公安局、國家安全局、監察委員會的刑事偵查。是需要在偵查期滿前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并進行審查和起訴的;而檢察院認為構成犯罪需要定罪量刑的,在審查起訴期滿前應移送同級人民法院公訴;法院在審理期限內作出判決。第二審法院應當根據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圍繞一審判決是否有事實根據、法律依據、量刑是否適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終審判決,發出判決書;判決(jue)生效后,被告人仍不(bu)服的,可以(yi)上訴再審,但申請再審的期限(xian)不(bu)妨(fang)礙(ai)執行有效判決(j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