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xiao)微企業】小型企業(ye)和(he)微(wei)型企業(ye)的區別(bie) 小微(wei)企(qi)業和(he)小型微(wei)利(li)企(qi)業的區別
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區別
小(xiao)型、微型企(qi)業(ye)(ye)的具(ju)體標(biao)準根據企(qi)業(ye)(ye)從業(ye)(ye)人(ren)員(yuan)、營業(ye)(ye)收入、資(zi)產(chan)總額等指標(biao),結合行業(ye)(ye)特點制定,具(ju)體劃分標(biao)準如下:
(一)農(nong)、林、牧、漁業(ye)。營業(ye)收(shou)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yi)上的為小(xiao)型企(qi)業(ye),營業(ye)收入(ru)50萬元以下的為微(wei)型企業。
(二)工業。從業人(ren)員1000人(ren)以(yi)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zhong)小微型企業。其中(zhong),從業人員20人及(ji)以上(shang),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de)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xia)或營業(ye)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wei)微(wei)型企業(ye)。
(三(san))建(jian)筑業(ye)(ye)。營業(ye)(ye)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yi)下的為中小(xiao)微型企業(ye)。其中,營(ying)業(ye)收入300萬元(yuan)及(ji)以(yi)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ye);營業(ye)收(shou)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wan)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ye)。
(四)批發(fa)業(ye)。從業(ye)人員200人以下或營(ying)業(ye)收入40000萬元以(yi)下的為(wei)中小(xiao)微型企業(ye)。其中,從業(ye)人(ren)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wan)元及以上的為小(xiao)型企業;從業人(ren)員(yuan)5人(ren)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xia)的(de)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shou)業(ye)。從(cong)業(ye)人員(yuan)300人以(yi)下或營業收(shou)入20000萬元(yuan)以下的為(wei)中小微型企(qi)業(ye)。其中,從業(ye)人員10人(ren)及以上,且營(ying)業(ye)收入(ru)100萬元(yuan)及以上(shang)的為小型企業(ye);從業(ye)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xing)企業。
(六(liu))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huo)營業(ye)收入30000萬元以(yi)下的為中(zhong)小微型企業(ye)。其中(zhong),從業(ye)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ji)以上的(de)為小型企業;從業人(ren)員(yuan)20人(ren)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wan)元以下(xia)的為微型企(qi)業。
(七(qi))倉儲業(ye)。從業(ye)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ru)30000萬(wan)元以(yi)下(xia)的為中小微(wei)型企業(ye)。其中,從業(ye)人員20人及以(yi)上,且(qie)營業收入100萬(wan)元及以上的為(wei)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ye)收入100萬元以下的(de)為微型企業。
(八)郵政業(ye)。從業(ye)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yi)下的為中小微(wei)型企業。其(qi)中,從(cong)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ying)業收(shou)入100萬元及(ji)以(yi)上(shang)的(de)為小型企業;從業人(ren)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shou)入100萬元以下(xia)的(de)為微型(xing)企業。
(九)住宿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ying)業收入10000萬元以(yi)下的為中(zhong)小微型(xing)企業。其中(zhong),從(cong)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ru)100萬元及(ji)以上(shang)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ren)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wan)元以(yi)下的為微(wei)型企業(ye)。
(十)餐(can)飲業(ye)(ye)。從業(ye)(ye)人員(yuan)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zhong)小微(wei)型企業。其中(zhong),從業人員10人及(ji)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wan)元(yuan)及以上的為小(xiao)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ren)以下(xia)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xia)的為(wei)微型企(qi)業。
(十一(yi))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shou)入100000萬元(yuan)以下的為(wei)中小微型(xing)企(qi)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ru)100萬元及以上的(de)為小(xiao)型企業(ye);從(cong)業(ye)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ye)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wei)微型企業。
(十(shi)二)軟(ruan)件和信息技術服務(wu)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wei)型企(qi)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shang),且營(ying)業收入50萬(wan)元及以上(shang)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ren)員(yuan)10人(ren)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yi)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0000萬(wan)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yi)下的為(wei)中(zhong)小微型企業。其中(zhong),營業收入100萬(wan)元(yuan)及(ji)以上,且資(zi)產(chan)總(zong)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de)為(wei)小(xiao)型企業(ye);營業(ye)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yi)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四(si))物業管理。從業人員(yuan)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shou)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zhong)小微型(xing)企業(ye)。其中(zhong),從業(ye)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ying)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de)為小型企(qi)業(ye)(ye);從業(ye)(ye)人員(yuan)100人以下或(huo)營業收(shou)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五(wu))租賃和(he)商(shang)務服務業(ye)。從業(ye)人員300人以下或(huo)資產總(zong)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ye)。其中,從業(ye)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wan)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qi)業;從業人(ren)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xing)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lie)明行業(ye)。從業(ye)人員(yuan)300人以下的為中(zhong)小微型企(qi)業。其(qi)中(zhong),從業人員10人(ren)及以(yi)上的為小型企業;從(cong)業人(ren)員10人(ren)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上(shang)述劃分標準適(shi)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jing)內依法(fa)設立的(de)各(ge)(ge)類(lei)所有制和各(ge)(ge)種組織形式的(de)企(qi)業(ye)。個(ge)體(ti)工商戶和上(shang)述規(gui)(gui)定以(yi)外的(de)行業(ye),參照上(shang)述規(gui)(gui)定進行劃型。
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1、小微企(qi)業(ye):是小型(xing)企(qi)業(ye)、微型(xing)企(qi)業(ye)、家庭作坊式(shi)企(qi)業(ye)、個(ge)體工商戶的統稱。
2、小(xiao)型微利企(qi)業:指自(zi)我雇(gu)傭(包括(kuo)不付薪酬的家庭雇(gu)員)、個體經營的小(xiao)企(qi)業。
二、認定標準不同
小微企業認定標準(zhun):
1、資(zi)產總(zong)額,工(gong)業企業不(bu)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ye)不超過1000萬元;
2、從(cong)業(ye)人(ren)數,工業(ye)企業(ye)不超過100人(ren),其(qi)他企業不(bu)超過80人;
3、稅(shui)收指標,年度應納(na)稅(shui)所得額不(bu)超過30萬元。
小(xiao)型微(wei)利(li)企(qi)業認定(ding)標準(zhun):
1、從事國家非限(xian)制和禁(jin)止行業。
2、工業(ye)企業(ye),年(nian)度應(ying)納稅所得額不超(chao)過50萬元(yuan),從(cong)業(ye)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bu)超過(guo)3000萬(wan)元(yuan)。
3、其他企業,年(nian)度應納稅所(suo)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ren)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zong)額(e)不超過(guo)1000萬元。
三、稅收優惠不同
1、增值稅小規(gui)模納稅人銷售貨物(wu),提供(gong)加工(gong)、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bu)超過3萬元(按季納(na)稅9萬元(yuan)),銷售(shou)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shou)額不(bu)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yue)1日(ri)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yuan)(按季納稅9萬元(yuan))的(de),免征增值(zhi)稅;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wan)元(按(an)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營業稅。
2、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yu)30萬(wan)元(含30萬元(yuan))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jian)按20%的稅率(lv)繳納企業所得(de)稅;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nian)12月(yue)31日,對(dui)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yu)20萬元(yuan)(含20萬元)的(de)小型微利企業,其(qi)所得(de)減按50%計(ji)入(ru)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de)稅率繳納企業(ye)所得稅,即實際上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suo)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