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han)(han)朝(chao)首(shou)腦第二(er)次會談(tan):當地時間(jian)2007年2日(ri)9時6分(北京時間(jian)8時6分),韓(han)(han)國總統盧武鉉跨過了韓(han)(han)朝(chao)軍事(shi)分界線(即三八線),成(cheng)為首(shou)位跨越軍分線入朝(chao)的韓(han)(han)國總統。朝(chao)鮮官員在軍事(shi)分界線朝(chao)鮮一側歡迎。
當地時(shi)間2007年2日9時(shi)6分(北京時(shi)間8時(shi)6分),韓國(guo)(guo)總統(tong)盧武(wu)鉉跨過了(le)韓朝軍(jun)事分界線(xian)(即(ji)三(san)八(ba)線(xian)),成為首位跨越軍(jun)分線(xian)入朝的韓國(guo)(guo)總統(tong)。朝鮮官員(yuan)在軍(jun)事分界線(xian)朝鮮一側歡(huan)迎(ying)。
2~4日(ri),韓國總(zong)(zong)統盧武(wu)鉉訪問(wen)朝(chao)鮮,與(yu)朝(chao)鮮最高領(ling)導人金正(zheng)日(ri)舉行(xing)首腦會晤(wu),并簽署了《南北關系(xi)發展(zhan)與(yu)和平繁(fan)榮(rong)宣(xuan)言》。這是韓國在任總(zong)(zong)統第(di)二次訪問(wen)平壤,也是韓朝(chao)第(di)二次首腦會晤(wu)。
2000年6月(yue),時任韓國總(zong)統金大中對平壤進行(xing)歷史性訪問,與朝鮮最(zui)高領導人金正日舉(ju)行(xing)首(shou)次韓朝首(shou)腦會晤,并簽署(shu)《南(nan)北共(gong)同宣言》。
南北(bei)關系發(fa)展與和平(ping)繁榮(rong)宣(xuan)言
1.南北堅守和積極實踐《6·15共同宣言》。
南(nan)北雙方決(jue)(jue)定(ding)根據民(min)族(zu)團結的精神,自主解(jie)決(jue)(jue)統一問題,重視民(min)族(zu)尊(zun)嚴和利益,一切都將(jiang)以此為鑒。為表明(ming)堅(jian)持落實《6·15共同(tong)宣言》的決(jue)(jue)心,雙方決(jue)(jue)定(ding)研究紀念6月(yue)15日的方案。
2.南北雙方(fang)決定,超越思想(xiang)和制度(du)的差異(yi),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賴(lai)的鞏固(gu)的南北關系。
南北雙(shuang)方(fang)決定,互不干涉內部問題(ti),南北關系問題(ti)要通過和(he)解與(yu)合(he)作、符合(he)統一(yi)目(mu)標的方(fang)式去解決。
南北(bei)雙方(fang)(fang)決定,為了使南北(bei)關系朝著統一方(fang)(fang)向發(fa)展,完善各自的法律和制(zhi)度。
南北(bei)雙方決(jue)定(ding),為了在(zai)解決(jue)南北(bei)關(guan)系(xi)擴(kuo)大和發展的(de)過程中發生的(de)問題時(shi),不違背民族的(de)愿望,雙方在(zai)議會等各個領(ling)域積極推進對話(hua)和接觸。
3.南北雙方決定,為結束軍事上的敵對(dui)關系,緩和朝鮮半島(dao)的緊張局勢,保(bao)障(zhang)和平(ping),進行密切(qie)合作。
南北雙方(fang)決(jue)定(ding),不互相(xiang)敵視,緩和(he)軍事上的緊張局(ju)勢,通(tong)過對話和(he)協(xie)商解決(jue)糾紛(fen)。
南北雙(shuang)方(fang)(fang)決定,為預(yu)防在西海海域發生(sheng)的(de)(de)突發性沖突,制定共同捕魚海域,并(bing)由韓國(guo)國(guo)防部(bu)長官和(he)朝(chao)鮮人民武力部(bu)部(bu)長于今年(nian)11月在平壤舉行會(hui)談,磋商將(jiang)該(gai)水域指定為和(he)平水域的(de)(de)方(fang)(fang)案和(he)對各(ge)種合作項(xiang)目的(de)(de)軍(jun)(jun)事(shi)保(bao)障(zhang)措施(shi)等建(jian)立軍(jun)(jun)事(shi)信賴(lai)關系的(de)(de)方(fang)(fang)案。
4.南北(bei)雙方一致認為(wei),應結(jie)束目前(qian)的停戰(zhan)機制,構筑恒(heng)久的和平機制,并決(jue)定為(wei)推進(jin)與(yu)此(ci)有直(zhi)接(jie)關系的三國或四國領導(dao)人(ren)在(zai)韓半(ban)島舉行會談(tan)宣布戰(zhan)爭結(jie)束而(er)進(jin)行合作(zuo)。
南北雙方決(jue)定,為解(jie)決(jue)朝鮮半島和(he)平問(wen)題,力(li)促六方會談、《9·19共(gong)同聲明(ming)》、《2·13共(gong)同文(wen)件》順(shun)利落實。
5.為了均衡發展民族經濟和共同(tong)繁榮,南北將在互惠(hui)互利和有(you)無(wu)相通的(de)(de)原則下(xia)積(ji)極促進經濟合作事業的(de)(de)發展。
南北(bei)雙方鼓(gu)勵經濟合作(zuo)領域(yu)內的(de)投資,大力(li)推進社會基礎設施和(he)資源開發事業,按(an)照民(min)族內部(bu)合作(zuo)事業的(de)特殊性(xing)給予相當(dang)的(de)各種(zhong)優惠(hui)政策。
南北雙方(fang)大力推進多種(zhong)經(jing)濟合作項(xiang)目,包括建立海(hai)州地區(qu)和(he)周邊海(hai)域(yu)的“西海(hai)(黃海(hai))和(he)平協力特(te)別(bie)區(qu)域(yu)”,規劃共同(tong)捕魚區(qu)及和(he)平水域(yu);建設經(jing)濟特(te)區(qu)、搞(gao)活海(hai)州港;允許(xu)北方(fang)民間船舶(bo)直通海(hai)州港;共同(tong)利用漢江下游(you)口等。
南(nan)北雙方(fang)決定在盡快(kuai)的(de)時間(jian)內將開城工(gong)業園區第一期(qi)建設完工(gong)并著(zhu)手進行第二期(qi)的(de)開發項目;在文(wen)山至峰洞間(jian)進行鐵(tie)路(lu)貨物運輸項目,并為此盡早完備相關(guan)的(de)通(tong)行、通(tong)信(xin)和通(tong)關(guan)等全方(fang)位的(de)政(zheng)策保障措(cuo)施(shi)。
南北(bei)雙方(fang)(fang)決定推進開城(cheng)至新義州的(de)鐵路及(ji)開城(cheng)至平壤(rang)的(de)高速公路維修(xiu)問題的(de)協商作業,以便雙方(fang)(fang)共同利用(yong)這(zhe)些(xie)區間的(de)交通設施。
南北(bei)為了進一(yi)步推進雙邊(bian)經濟合(he)作事業,將現有的“南北(bei)經濟合(he)作促進委員會”升級為副總理(li)級別的“南北(bei)經濟合(he)作共同委員會”。
6.南(nan)北為(wei)了(le)宣揚優秀的民(min)族悠久歷史和文化(hua),將(jiang)在歷史、語言(yan)、教育、科學技術、文化(hua)藝術和體育等社會文化(hua)領域內加強交流與合作。
南北為了實施(shi)白頭山觀(guan)光項目,將開設白頭山-首爾(er)的直(zhi)通(tong)航線。
南北決定在2008年北京奧(ao)運會期間,南北拉拉隊將第一次(ci)利(li)用京義線(xian)列(lie)車。
7.南北(bei)決定(ding)積(ji)極促進人道主(zhu)義合作事業。
南北將(jiang)擴展離散家屬的相逢事業,推(tui)進影像信件的交換事業。
為此(ci),金剛山會面(mian)所建設竣工(gong)之際,將派遣雙方代(dai)表(biao)常駐(zhu),隨(sui)時進行(xing)離(li)散(san)家屬的會面(mian)活動。
8.南北將在(zai)國際舞臺上為民(min)族利益(yi)(yi)和海(hai)外(wai)同胞的權(quan)益(yi)(yi),加(jia)強相互的合(he)作。
南北雙方同意為了推進(jin)上(shang)述(shu)宣言內容的履行(xing),舉行(xing)南北總理(li)會談,并(bing)于(yu)今年11月份在首爾舉行(xing)第(di)1屆南北總理(li)會談。
南(nan)北(bei)雙方還同意(yi)為(wei)了南(nan)北(bei)關系的發(fa)展(zhan),雙方領導人隨時會(hui)面(mian)討論雙邊問題。
潘基文歡迎(ying)朝韓(han)首腦會晤(wu)發(fa)表(biao)共同(tong)宣言
潘基文秘書長星期四(2007年10月4日)發(fa)表(biao)聲明,對于朝(chao)鮮領導人金正(zheng)日與(yu)韓國總統盧武鉉當(dang)天在平壤(rang)發(fa)表(biao)《南北關系發(fa)展與(yu)和平繁榮宣(xuan)言》表(biao)示歡迎。
潘(pan)基文(wen)表(biao)示,這一(yi)(yi)宣言的發表(biao)是增強(qiang)朝(chao)韓合作(zuo)、推進朝(chao)鮮半島和(he)東北(bei)亞地(di)區和(he)平與(yu)穩定的重要一(yi)(yi)步。
潘基(ji)文對(dui)兩國領導(dao)人擴大與深化雙(shuang)邊(bian)關系、通(tong)過對(dui)話(hua)、合作(zuo)以(yi)及六方會談等多邊(bian)外交努(nu)力(li)向(xiang)實現朝鮮半(ban)島無核(he)化和永久(jiu)和平(ping)邁進的決心(xin)表示贊賞。
潘(pan)基文表示,聯合(he)國將與(yu)國際社會合(he)作(zuo),隨時準備為促進(jin)朝韓合(he)作(zuo)、推進(jin)朝鮮半島(dao)的和平進(jin)程提(ti)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