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離婚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哪個好
一、登記離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男(nan)女(nv)雙方自愿離(li)婚(hun)的(de),準予(yu)離婚。雙方(fang)須(xu)到(dao)婚姻登記機(ji)關(guan)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ji)關(guan)查明雙方(fang)確實是自愿(yuan)并(bing)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yi)有適當(dang)處(chu)理(li)時,應即發給離婚證。”這就是登(deng)記離婚。
登記離婚包括兩個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完全(quan)自(zi)愿。
2、雙方(fang)當(dang)事人對(dui)子(zi)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yi)致協(xie)議。只(zhi)有符合以上兩個條件,才能通過登記程序來離婚。登記離婚在雙(shuang)方當事(shi)人領(ling)取離婚證后即發生法(fa)律效力。
我國《婚姻法》第(di)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you)有關部門進(jin)行調解(jie)或直(zhi)接(jie)向人(ren)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對于(yu)訴訟(song)到(dao)法院的離(li)婚案件(jian),根據《婚姻法》的規定(ding),應(ying)當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對(dui)于(yu)離婚案件的調解結果不(bu)同,就產生不同(tong)的離婚(hun)方(fang)式:
二、調解離婚
如(ru)果人民法院(yuan)調解雙方當(dang)事人能(neng)夠達成(cheng)離婚(hun)協議,并(bing)對子女及財產問(wen)題達成(cheng)協議即(ji)發(fa)給離婚調解書,這就(jiu)是調(diao)解離(li)婚。
三、判決離婚(hun)
如果人(ren)民法院調(diao)解和好無效(xiao),并(bing)且夫妻(qi)感情確已破(po)裂難(nan)以(yi)恢復(fu)和好的,而(er)又不能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判決雙(shuang)方離(li)婚。這種(zhong)通過判決的(de)形式而準(zhun)予離(li)婚的(de)就是判決離(li)婚。
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哪個好
調解離婚比較好
判(pan)(pan)決離(li)(li)婚(hun),從(cong)相關(guan)法(fa)律的(de)規定中(zhong)可以知道,法(fa)院判(pan)(pan)決夫妻離(li)(li)婚(hun)的(de)唯一標準就(jiu)是夫妻之間(jian)感情(qing)破裂,而證明感情(qing)破裂的(de)可以有上述的(de)一些情(qing)形(xing)。同時(shi),需要注意的(de)是起訴到(dao)法(fa)院的(de),并不一定就(jiu)是判(pan)(pan)決離(li)(li)婚(hun),還有可能是在法(fa)院的(de)主持下調解離(li)(li)婚(hun)。
離婚調解,是指婚姻當事人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對離婚糾紛的調解。是處理婚姻糾紛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中國的離婚調解分訴訟外調解和訴訟中的調解。前者是有關部門對離婚糾紛的調(diao)解(jie);后(hou)者(zhe)為人民法院對離婚(hun)訴訟的調(diao)解(jie),離婚(hun)調(diao)解(jie)是中國離婚(hun)訴訟中的必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