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的區別
1、獲得的權利不同
資產(chan)(chan)(chan)(chan)收(shou)購獲得是對(dui)企業全部資產(chan)(chan)(chan)(chan)的實(shi)質性經(jing)營權,即資產(chan)(chan)(chan)(chan)收(shou)購交易完成后,收(shou)購企業對(dui)向被(bei)收(shou)購企業已收(shou)購的固定資產(chan)(chan)(chan)(chan)、無形(xing)資產(chan)(chan)(chan)(chan)存(cun)貨、存(cun)貨等可直(zhi)接或派(pai)人(ren)組織實(shi)施生產(chan)(chan)(chan)(chan)經(jing)營活動,并對(dui)所經(jing)營的資產(chan)(chan)(chan)(chan)享有絕對(dui)的處置權。
而股權收購購買的是對被收購企業資產的擁有或控制權,收購企業不直(zhi)接參與被收購企業(ye)的生產經營活動,對其財產也(ye)沒有直(zhi)接的處置權(quan)。
2、承擔風險的方式不同
資產(chan)收(shou)購完成后(hou)收(shou)購企(qi)業直接組織或參與被收(shou)購企(qi)業的生產(chan)經營(ying)活(huo)動,承擔(dan)和處理發生或可(ke)能(neng)發生的一切風險(xian)(xian)活(huo)動,如采(cai)購風險(xian)(xian)、銷售風險(xian)(xian)、資產(chan)儲備(bei)風險(xian)(xian)、運(yun)輸(shu)風險(xian)(xian)、決策風險(xian)(xian)、投資風險(xian)(xian)、納稅(shui)風險(xian)(xian)等(deng)等(deng)。
股權(quan)收購只(zhi)承(cheng)擔投資(zi)(zi)收益風險,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財(cai)力上(shang)也遠(yuan)(yuan)遠(yuan)(yuan)不如實施資(zi)(zi)產收購的企業。
3、在利益分配中所處的地位不同
資產收(shou)購完成后(hou)收(shou)購企業是被收(shou)購企業的經(jing)營者和(he)管理者,同時也是被收(shou)購企業經(jing)營成果的直(zhi)接分配(pei)者。
而股權收(shou)購(gou)完(wan)成后,收(shou)購(gou)企業不直(zhi)接參(can)與管理,除(chu)持股比(bi)例達(da)到(dao)一定(ding)比(bi)例并出任董事長外,一般均(jun)是(shi)被動地接受經(jing)營成果的分配(pei)。
4、會計核算運用的科目不同
對于資(zi)產收購不(bu)論是采取股權(quan)支付(fu)、還是非股權(quan)支付(fu)或(huo)者(zhe)采用兩者(zhe)相結合(he)的支付(fu)方(fang)式,對收購的資(zi)產都應(ying)(ying)按(an)資(zi)產收購清(qing)單中的交(jiao)易資(zi)產名(ming)稱設置(zhi)會(hui)計科目進行(xing)核算(suan),如:固定資(zi)產、無形資(zi)產、生物資(zi)產、原材料、庫存商品、銀行(xing)存款、現(xian)金、以及應(ying)(ying)收應(ying)(ying)付(fu)款項、長(chang)期股權(quan)投資(zi),等等。
而股權(quan)收(shou)購不論(lun)是采取股權(quan)支(zhi)付(fu)、還是非股權(quan)支(zhi)付(fu)或(huo)者采用兩(liang)者相結合(he)的(de)(de)支(zhi)付(fu)方式(shi),對收(shou)購的(de)(de)股權(quan)一律通過(guo)“長(chang)期股權(quan)投資”科目核算。
資產收購和資產轉讓的區別
1、資(zi)產(chan)收購(gou)協議的主體是作為(wei)買賣雙方(fang)的兩(liang)家公司,而(er)不(bu)包括公司股東(dong)在內。資(zi)產(chan)轉(zhuan)(zhuan)讓本身是一種買賣行(xing)為(wei),轉(zhuan)(zhuan)讓資(zi)產(chan)的公司的資(zi)產(chan)總額不(bu)發生變化,股東(dong)地(di)位也不(bu)受影響。
2、資產(chan)(chan)(chan)收購(gou)的(de)標(biao)的(de)是(shi)出售公司(si)的(de)某一特定資產(chan)(chan)(chan),且不包括該公司(si)的(de)負債。資產(chan)(chan)(chan)轉讓包括有形資產(chan)(chan)(chan)轉讓和無形資產(chan)(chan)(chan)轉讓。
3、資產收(shou)購(gou)行(xing)為(wei)完成后(hou),收(shou)購(gou)公司與目標公司各自保持自己(ji)的(de)獨立(li)法律(lv)人格。
資產收購與購買資產式兼并的區別
1、資產范圍不同
公(gong)司兼并是(shi)指兼并公(gong)司使用現(xian)金、股份(fen)或其他有價證券購(gou)買(mai)目標(biao)公(gong)司全部資(zi)產以實(shi)現(xian)兼并。以購(gou)買(mai)資(zi)產式的兼并,所購(gou)買(mai)的資(zi)產轉移(yi)的是(shi)合(he)并中解散公(gong)司的全部財產,不能把財產的一部分排除在外,因為這(zhe)同合(he)并使解散公(gong)司即時消(xiao)滅而(er)不需(xu)清算不相(xiang)容。
資產收購不發生財產的概(gai)括轉移,可以只轉讓(rang)“實質全部”的財產(chan)。
2、債務承擔不同
公(gong)司(si)兼并的效力之一是債(zhai)務(wu)(wu)承繼,即被(bei)兼并的公(gong)司(si)的全(quan)部(bu)債(zhai)務(wu)(wu)通過法律的規(gui)定自動轉給存續或新設公(gong)司(si)。
資產收購中(zhong),除(chu)買方公(gong)司(si)在合同條款(kuan)中(zhong)有特(te)別規定(ding)的(de)情況下,買方公(gong)司(si)只要對所購資產支付(fu)了合理對價,就不再承擔(dan)賣(mai)方公(gong)司(si)的(de)任何(he)債務。
3、股東地位不同
公(gong)司兼(jian)并時,被兼(jian)并的公(gong)司的股東原則上成為存(cun)續或新設公(gong)司的股東。
資(zi)產收購(gou)中(zhong),資(zi)產轉讓的(de)對價歸屬(shu)于賣方公(gong)司(si)自身,即(ji)使對價是股份,賣方公(gong)司(si)也(ye)可以作為持股公(gong)司(si)自己(ji)持有股份,賣方公(gong)司(si)的(de)股東的(de)身份不(bu)會變化。
4、法律后果不同
出資購買(mai)資產式兼并(bing)(bing)的(de)后果使被兼并(bing)(bing)方的(de)主(zhu)體資格消滅,而且,被兼并(bing)(bing)公司可以(yi)不經過清算手續(xu)即時消滅,這種消滅是固有(you)的(de)法律效力。
資(zi)產收購中,即使是全部(bu)資(zi)產轉讓,也不(bu)發生賣方(fang)(fang)當然(ran)消滅的法律效力。如(ru)果需(xu)要解(jie)(jie)散,則要由(you)賣方(fang)(fang)公司(si)作(zuo)出解(jie)(jie)散決(jue)議(yi)、履(lv)行(xing)清算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