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lun)你愿意與(yu)否(fou),你都是一名談判者。談判是生活中(zhong)無法避免(mian)的(de)現實(shi)。你要(yao)和老板(ban)商量提薪,要(yao)和小販(fan)討價還價,要(yao)和家人商定度(du)假目的(de)地……
常見的談判策略大多屬于溫(wen)和或(huo)強(qiang)硬的方式。溫(wen)和的方式總是盡力避免摩(mo)擦和沖突,為(wei)了(le)達(da)到共識,往(wang)往(wang)很快做出讓(rang)步。強(qiang)硬的方式則以(yi)戰勝對方為(wei)目標,堅(jian)守立場,常常導致兩敗俱(ju)傷。
還有(you)第三種(zhong)談(tan)(tan)判(pan)方式,它(ta)既不(bu)溫和也(ye)不(bu)強硬。“哈佛大學談(tan)(tan)判(pan)項目”提(ti)出了一種(zhong)“原則談(tan)(tan)判(pan)方式”。這(zhe)種(zhong)談(tan)(tan)判(pan)方式根據事(shi)情本身的是(shi)非曲直尋求解(jie)決方案(an),強調把人和事(shi)分開(kai),著眼于利益而不(bu)是(shi)立場(chang),當(dang)雙方利益發(fa)生沖突時,讓談(tan)(tan)判(pan)結果基(ji)于某些(xie)客觀的標(biao)準(zhun)。
“原則談(tan)判方式” 不(bu)需要裝(zhuang)腔作勢,也不(bu)需要耍花招(zhao)。它可以幫助(zhu)我們得到想(xiang)要的東西而又(you)不(bu)失風度(du),讓(rang)我們公平有理的同時又(you)能保護(hu)自己不(bu)被對方利(li)用。
羅杰·費希(xi)爾,哈(ha)佛(fo)大學教授,“哈(ha)佛(fo)談(tan)判(pan)項目”主(zhu)任;同(tong)時供(gong)職于沖(chong)突(tu)管理(li)咨詢公司和(he)劍橋(qiao)沖(chong)突(tu)管理(li)咨詢集團,為眾(zhong)多的政府部(bu)門、企業和(he)個人提供(gong)談(tan)判(pan)咨詢服務。
威(wei)廉·尤里,國際談判協(xie)作(zuo)組織顧問,“哈佛(fo)談判項目”創立(li)者之一,曾在哈佛(fo)商學(xue)院為企業家(jia)、工(gong)會領導(dao)者和政府官員(yuan)講授談判課(ke)程。
布(bu)魯斯(si)·巴頓,“哈佛談判項目(mu)”副主(zhu)任,曾(ceng)創辦過兩(liang)家致力于談判培訓和咨詢的顧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