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dong)莞(guan)市(shi)發展和改革(ge)局發布的(de)《關于調整我市(shi)自來水供(gong)水價(jia)格問題的(de)通知》,從2016年(nian)4月1日起(qi),東(dong)莞(guan)市(shi)的(de)水費收費標準如下:
大市區抄表到戶水價表
注:大市區包括莞城(cheng)、東城(cheng)、南城(cheng)、萬江范圍。
轉供水和東江沿線自制水企業抄表到戶水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