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02月,擔任離石縣城(cheng)關鎮大土河(he)村生產(chan)隊長(chang)。
1985年08月,擔任離(li)石縣城關鎮大土河煤礦礦長。
1985年(nian),創辦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xian)責任公司。
1994年05月,擔任山(shan)西省離石大土(tu)河(he)煤焦企(qi)業集團總(zong)公司董(dong)事(shi)長(chang)、總(zong)經(jing)理。
2002年09月(yue),擔任山西大(da)土河焦化有(you)限責任公(gong)司董事長。
2015年09月06日,因涉嫌(xian)單位行賄罪,被相(xiang)關(guan)部門依法逮捕。
2003年06月(yue),被(bei)山(shan)西省鄉鎮(zhen)管理(li)局評為“山(shan)西省優秀(xiu)民營企業家”。
2003年(nian)(nian)09月,被山(shan)西省(sheng)經(jing)貿委評為“2002年(nian)(nian)度營銷工作先進個人”。
2003年10月,被(bei)呂梁(liang)行政公署(shu)評(ping)為“呂梁(liang)地區優(you)秀民營企業家”。
2003年10月,被(bei)呂(lv)梁行(xing)政公署評為(wei)“經濟結構調(diao)整(zheng)先進企業家”。
2004年04月,被評為“山西省勞動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