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至1990年,擔任(ren)(ren)地質勘(kan)查局108隊實驗室、主任(ren)(ren)、工程師。
1991年至(zhi)2007年,擔任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2015年,當選北京市律(lv)師協(xie)會會長。
2018年,當選北京市出席第十三屆(jie)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曾為中(zhong)(zhong)央(yang)政治局委員(yuan)、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案(an),交通部(bu)原(yuan)鄭副部(bu)長(chang)境外存(cun)款案(an),中(zhong)(zhong)國(guo)建設銀行總行行長(chang)張恩(en)照受賄案(an),國(guo)家藥監局注冊(ce)局長(chang)曹文莊受賄案(an),中(zhong)(zhong)國(guo)機械(xie)進出(chu)口總公司總經(jing)理王某挪用公款案(an)等(deng)涉(she)嫌犯(fan)罪出(chu)庭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