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隨父母搬遷至內蒙古(gu)呼和浩特市(shi)。
1981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
1985年,大(da)學畢業后在沈(shen)陽工(gong)作三年。
1988年,考入中國(guo)政法大學讀研(yan)究生。
1991年,獲得訴訟法(fa)學碩(shuo)士(shi)學位(wei)并留(liu)校任教(jiao),后又取得中國政法(fa)大學訴訟法(fa)學博(bo)士(shi)學位(wei)。
1993年,調至法(fa)大(da)律(lv)師所任專(zhuan)職律(lv)師。
2000年(nian)(nian),受歐盟資(zi)助赴英國作訪(fang)問學(xue)者(zhe)半年(nian)(nian)。
2002年,被(bei)評為副(fu)教授并擔任碩士(shi)研究生導師。
2002年,調至君(jun)澤君(jun)律師事務所(suo)工作(zuo),后加入北京煒(wei)衡律師事務所(suo)。
2004年4月29日(ri)至5月11日(ri),參(can)加了由社科院法學(xue)所、武漢大學(xue)法學(xue)院、刑(xing)事辯護(hu)委員會和歐(ou)盟(meng)、英中協會聯合(he)舉辦的《加強死刑(xing)案(an)件(jian)辯護(hu)》項目(mu),并出訪了法國、荷蘭、比利時國家(jia)就該項目(mu)的考察和研討的研究工作。
2002年,在“北京律師(shi)論壇”活動(dong)中,提(ti)交(jiao)的論文“試論交(jiao)叉詢問藝術——兼論刑辯律師(shi)的基(ji)本功”獲一等獎(jiang)。
2003年,被評為北京市(shi)“嚴打”先進個(ge)人。
2001到2003年,被評為(wei)北京市(shi)司法系統先進個(ge)人。
2003年,被評為市律協“優秀專業委員(yuan)會主(zhu)任”。
2004年和2005年,入(ru)選“中國(guo)十大(da)風(feng)云律(lv)師(shi)”,入(ru)選“全(quan)國(guo)十大(da)刑(xing)辯(bian)律(lv)師(shi)”。
2006年,被評為北京市律師協會(hui)“優(you)秀(xiu)專業委員會(hui)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