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4月1日,與龍·韋恩(en)簽署了(le)一(yi)份(fen)合同,決定成立一(yi)家電(dian)腦公司。
1986年(nian),從(cong)喬治·盧卡斯手中收購了Lucasfilm旗下的(de)電腦動(dong)畫效果工(gong)作室,并(bing)成立獨立公(gong)司皮克斯動(dong)畫工(gong)作室。
2011年8月25日,辭去(qu)蘋(pin)果公司CEO職務,擔任(ren)公司董事長。
2011年10月5日(ri),逝世,終年56歲。
1985年,獲里根總統授(shou)予的國家級技術勛章。
1987年(nian),獲“杰斐(fei)遜公眾服務獎”。
1997年,提名“最(zui)成(cheng)功的管(guan)理(li)者”。
2007年,提名(ming)“年度最偉大(da)商人”。
2009年,提名“時代周刊年度風云人物(wu)之一(yi)、美國最佳CEO”。
2012年,提名“美國最具影(ying)響(xiang)力(li)20人(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