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回購請求權是什么
股東回購請求權是指當股東大會作出對股東利益有重大影響的決議時,對該決議表明異議的股東,享有請求公司以公平的價格收買其所享有的股權,從而退出公司的權利。我國《公司法》在第三章,有限責任公司的(de)股(gu)權(quan)轉讓中對股(gu)東的(de)此項(xiang)權(quan)利作(zuo)出了(le)規定(ding)。
股東回購請求權的行使條件
1、公司(si)連續(xu)五年(nian)不向(xiang)股(gu)東分(fen)配利(li)潤,而公司(si)該五年(nian)連續(xu)贏利(li),并且符(fu)合本法規定(ding)的分(fen)配利(li)潤條件的;
2、公司合(he)并、分立、轉讓主要財(cai)產的;
3、公司(si)章程(cheng)規定的(de)營(ying)業(ye)期限屆滿或(huo)者(zhe)章程(cheng)規定的(de)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jue)議修改章程(cheng)使公司(si)存續的(de)。
股東回購請求權行使程序
1、公司告(gao)知股東異議的權利;
2、異(yi)議(yi)股(gu)(gu)東提前作出書面反對通知,并在(zai)股(gu)(gu)東會決議(yi)使(shi)不得投票贊(zan)成被提議(yi)的公司行動(dong);
3、異議(yi)股東(dong)當在(zai)股東(dong)會決(jue)議(yi)之后(hou)的60日(ri)內以書面形(xing)式(shi)請(qing)求(qiu)公(gong)司以公(gong)平價格購買(mai)其持有股權(quan);
4、如果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即股權收買請求權受阻時,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fa)(fa)院決定(ding)收買價格。法(fa)(fa)院在確定(ding)收買價格時,可以聘請專業評(ping)估(gu)(gu)師(shi)進行估(gu)(gu)價,該估(gu)(gu)價應以公司股(gu)東(dong)會、董事會作出決議前一日股(gu)票的公平價格為(wei)準(zh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