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經歷
早年經歷
1775年,學習鋼琴、小提琴,其父想用強制性手段將其培養成莫扎特式的神童。
1778年,從宮廷老管風琴師H·伊登學習音樂基礎理論及管風琴。
1781年,進入波恩劇院樂隊當小樂師,有機會師從選帝侯宮廷管風琴師、指揮家和作曲家克里斯蒂安·戈特洛布·聶弗,是啟蒙運動的參與者,對貝多芬一生影響很大。
1783年,擔任宮廷樂隊的古鋼琴獨奏與伴奏;同年根據德雷斯勒的進行曲改編為《鋼琴變奏曲》(woO63),這是正式發表的第一首作品,由德國音樂出版家J·M·格茨予以出版 。
1785年至1786年,轉向弗蘭茲·安東·里斯學習小提琴,完成《三首鋼琴奏鳴曲》(woO36)。
1787年春天,第一次訪問維也納,見到31歲的莫扎特;同年,結識華爾斯坦伯爵。
1790年,結識作曲家海頓;同年受委托完成了兩部清唱劇:《為約瑟夫二世逝世所作的悼念清唱劇》(woO87),這是第一部與政治沾上邊的作品;以及《為利奧波德二世登基而作的清唱劇》(woO88)。
1792年,拜海頓為師學習作曲,定居于維也納。
維也納初期
1793年,向作曲家與教師J·B·申克學習對位法及音樂理論。
1794年,師從圣斯蒂芬大教堂阿爾布萊茲貝格學習對位法,向宮廷音樂總監安東尼奧·薩列里免費學習作曲。
1796年8月,在《維也納雜志》上發表了贈送給海頓的三首鋼琴奏鳴曲(Op.2);同年,開始出現耳聾現象。
1796至1797年,創作完成《C大調第一鋼琴協奏曲》(Op.15),并于1798年在捷克布拉格首演。
1799年,霍夫敏斯托于年底將《c小調第八(悲愴)鋼琴奏鳴曲》(Op.13)予以出版。
1800年4月,《第一交響曲》(Op.21)、《降E大調七重奏》(Op.20)在維也納皇家宮廷音樂會首演。
1801年,創作完成《升c小調第十四(月光)鋼琴奏鳴曲》(Op.27 no.2);同年,還完成了《弦樂五重奏》(Op.29)、《弦樂四重奏》(Op.18)。
1802年,聽力下降嚴重;10月初,給自己的兄弟寫下著名的《海利根施塔特遺囑》;經過激烈的思想斗爭完成《第二交響曲》,并重返維也納。
成熟時期
1803年,神劇《基督在橄欖山》《A大調克魯采小提琴奏鳴曲》首演;同年完成《第三鋼琴協奏曲》。
1805年4月,《第三(英雄)交響曲》首演,親自擔任指揮,此作是進入創作成熟時期的重要標志;11月20日,歌劇《費德里奧》在維也納皇家劇院首演。
1806年,創作完成《拉茲莫夫斯基弦樂四重奏》《第四鋼琴協奏曲》《第四交響曲》,以及小提琴協奏曲。
1808年12月,《第六(田園)交響曲》在維也納劇院舉行了首演。
1809年,《科里奧蘭序曲》《第五(命運)交響曲》《C大調彌撒》相繼問世。
1810年,因耳聾與許多親友疏遠。
1812年,創作完成《第七交響曲》與《第八交響曲》;翌年夏天,創作完成《戰爭交響曲》。
創作晚期
1814年,《第七交響曲》《戰爭交響曲》相繼上演,成為維也納狂熱事件。
1819年,聽力完全喪失。
1824至1825年,首次公演《第九交響曲》及其合唱。
1825年3月,創作完成《莊嚴彌撒曲》。
1826年,《降B大調弦樂四重奏》完成并公演,歌劇《費德里奧》最后版本予以發行 。
1827年,倫敦愛樂樂邀請其為樂團譜寫《第十交響曲》,未及完成;3月26日,與世長辭,終年57歲。
主要作品
創作體裁廣泛,數量眾多。在器樂領域,包括9部交響曲、11首管弦樂曲和戲劇配樂、5首鋼琴協奏曲、1首小提琴協奏曲、16首弦樂四重奏和其他形式的重奏曲、32首鋼琴奏鳴曲以及小提琴、大提琴奏鳴曲、變奏曲等;在聲樂領域,涉及歌劇、清唱劇、彌撒、康塔塔、合唱幻想曲和大量的藝術歌曲,聲樂領域的代表作品包括歌劇《費德里奧》《D大調彌撒》、聲樂套曲《致遠方的愛人》等。以下部分作品:
交響曲
1796年 第一交響曲(C大調 Op.21)
1802年 第二交響曲(D大調 Op.36)
1804年 第三交響曲(降E大調 Op.55 “英雄”)
1806年 第四交響曲(降B大調 Op.60)
1808年 第五交響曲(c小調 Op.67 “命運”)
1808年 第六交響曲(F大調 Op.68 “田園”)
1811年 第七交響曲(A大調 Op.92)
1812年 第八交響曲(F大調 Op.93)
1824年 第九交響曲(d小調 Op.125 “合唱”)
第十交響曲(未完成)
1813年 威靈頓的勝利(戰爭交響曲)(D大調 Op,91)
鋼琴協奏曲
1796年 第一鋼琴協奏曲(C大調)
1795年 第二鋼琴協奏曲(降B大調)
1800年 第三鋼琴協奏曲(c小調)
1809年 第五鋼琴協奏曲(降E大調)
室內樂
1796年—1800年 管樂七重奏 降E大調
1796年—1797年 管樂六重奏 降E大調
1794年—1795年 管樂六重奏 降E大調
1796年—1797年 管樂五重奏
1800年—1801年弦樂五重奏(3首) C大調
1799年 第一弦樂四重奏 F大調
1800年 第二弦樂四重奏 G大調
1800年 第三弦樂四重奏 D大調
1800年 第四弦樂四重奏 c小調
1800年 第五弦樂四重奏 A大調
1800年 第六弦樂四重奏 降B大調
1806年 第七弦樂四重奏 F大調
1806年 第八弦樂四重奏 e小調
1806年 第九弦樂四重奏 C大調
1809年 第十弦樂四重奏 降E大調
奏鳴曲、變奏曲
1800年 圓號奏鳴曲 F大調
1796年—1797年 第一大提琴奏鳴曲 F大調
1798年 第二大提琴奏鳴曲 g小調
1808年 第三大提琴奏鳴曲 A大調
1815年 第四大提琴奏鳴曲 G大調
1815年 第五大提琴奏鳴曲 D大調
1796年 為大提琴和鋼琴而作的變奏曲 G大調
創作特點
總體特征
經歷了法國大革命前后歐洲社會的激烈變革,極大地擴展了交響音樂的思想內容,使之成為直接反映社會變革的體裁,鋼琴的表現幅度也大大增強。
內容的擴展導致表現手法的創新:突破了傳統的形式結構,動機型的主題運用和動力性的樂思發展,使音樂具有非凡的氣勢和力量;建立在功能體系上的變音體系,成為和聲風格特征;靈活的離調轉調和大幅度的節奏對比和力度對比,對于刻畫矛盾沖突和戲劇性發展起到重要作用。此外,對位法的運用,樂隊音響的組合,鋼琴音樂的寫作都有鮮明的特點。
分類特點
交響曲
最集中體現思想發展和藝術追求的是九部交響曲。最突出的是它尖銳的矛盾沖突,英雄氣概和積極因素,音樂形象總是在矛盾的沖突和對比中展示,在手法上,發展了奏鳴曲式和交響套曲,使奏鳴曲式各個部分規模擴大了,增強了對比性和戲劇性,展開部作為中心部分更是激烈的沖突,比如《第三交響曲》的展開部。
交響曲從內容上可以分為以下幾類:第一,英雄性、戲劇性,如第三、第五、第九交響曲;第二,生活風俗性、抒情性,如第一、第四、第八交響曲;第三,群眾性,舞蹈性,如第七交響曲。
鋼琴作品
除交響曲之外,鋼琴作品也占重要地位。最重要的是五部鋼琴協奏曲和五首鋼琴奏鳴曲(悲愴、月光、暴風雨、黎明、熱情)。鋼琴奏鳴曲和交響曲相近,有深刻的思想、豐富的內容、形式寬廣,而且還加強了奏鳴曲式結構內部的對比因素,擴大了展開部的矛盾沖突和發展的動力,使得鋼琴奏鳴曲遠遠地超過了海頓與莫扎特。
弦樂四重奏
弦樂四重奏,最后確立了它嚴肅的思想感情、抒情并富有哲學意味的體裁。尤其是晚期的弦樂四重奏,表現了作曲家的風格特點,深刻的心理刻畫,各種不同性格的形象的自由結合。
聲樂作品
聲樂作品數量較少,卻有重大的意義和價值。《致遠方的愛人》是第一部浪漫性的聲樂套曲,其他大部分歌曲多是淳樸的日常生活的書寫。
人物影響
創作的九部交響樂,兩首彌撒曲,還有不勝列舉的序曲、協奏曲、奏鳴曲和弦樂四重奏曲,深深影響了后來作曲家的風格,例如:交響樂《英雄》《命運》《田園》,第九交響樂的最后樂章《歡樂頌》;序曲《愛格蒙特》;第五號鋼琴協奏曲《皇帝》;《悲愴奏鳴曲》《月光奏鳴曲》等。為人類留下了一筆寶貴財富,對世界音樂的發展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因而被世人尊稱為“樂圣”。